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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之时,红韶醒过来,瞥见柴禾将熄未熄,柴禾对面又坐着三个陌生人。

    少女赶紧寻找起师兄来,转头便看见李子衿也正好起身,朝她微笑道:“醒了?”

    红韶点点头,看见师兄脸上有些倦意,似乎没休息好。

    其实李子衿不是没休息好,他压根儿整夜没睡。

    纸人无事坐在少年肩头,双臂环胸,脸色十分不悦,时不时瞥一眼篝火对面那姓韦的家伙。觉得都是这不速之客忽然来访,才让李子衿不敢真睡的。

    小家伙自然不知,即便昨夜没有这三人来挤这破败道观,李子衿同样会彻夜不眠,为红韶守夜。

    “既然醒了,咱们启程吧。”李子衿收拾起包袱,开始替拴在正殿中的汗血宝马解绳。

    是有些匆匆离去的意思,不过红韶也没多问什么,只是安静走到圆柱旁,也替自己那匹马儿解绳。

    毕竟与三个陌生人共处一室,少女也不自在。

    而且······那三人之中的男子,时不时望向她的眼神,总让红韶觉得有些不舒服。

    那种肆无忌惮地打量他人的目光,实在算不上如何客气。若是一位脾气稍差些的女子,说不得就会当场与那人骂街一番了。

    眼看着青衫少年剑客和白衣少女就要离去,那位姬姑娘和她名为阿珂的侍女倒还好,只是与少年少女点头示意,算是打过招呼了。

    萍水相逢一场,也无须太过亲近,相互之间,礼到即可。

    至于什么寒暄送别,其实大可不必,她们几人远没有到如此熟悉的地步。

    正如那少年昨日的“自我介绍”,他与她,无非就是彼此江湖路上的一个过客而已,恰逢风雪夜,夜宿一座荒郊野外的破败道观之中,太阳升起之后,便该分道扬镳,各奔前程。

    可那位韦承志就不这么想了,对于那少年身旁的白衣少女,他可不止想做对方生命中的过客。

    与身旁那两个还不知自己已经上了贼船的姑娘一样,头别玉簪、身穿白衣的少女已经成为韦承志无论如何也想要染指的人。

    他又岂能如此轻易地放她离开?

    眼见那少年少女就要走出正殿了,韦承志即刻起身,不怀好意道:“李公子留步。”

    李子衿的确脚步一滞,可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不过他仍是转过头来,尽量以平和的语气问道:“韦公子有何指教?”

    韦承志不急不慢地向前几步,缓缓道:“我看李公子也是往洪州城方向去的吧?”

    李子衿嘴角一扯,回答道:“是。”

    韦承志笑容灿烂,有些得寸进尺道:“巧了,我和姬姑娘与那位阿珂姑娘也要去洪州城,我听说这去往洪州城的路上,时常有匪徒出没,这又是荒郊野岭的。既然李公子也打算去洪州城,咱们不妨一路同行,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不是?”

    言语之时,虽然韦承志只字不提站在李子衿身旁的白衣少女,也尽量克制住自己的眼神,可他依旧是忍不住,偷瞄了几眼那位白衣少女。

    李子衿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姓韦的,当真是给脸不要脸不成?

    昨夜他便有些“目中无人”地打量小师妹,可仅仅如此,少年还没有理由蛮横到直接问剑于那人的地步,顶多只是与那人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一直在等小师妹睡醒,想着等她醒了以后,便动身离开。

    岂料眼下自己和小师妹要离开了,那人还要厚着脸皮贴上来,如此别有用心,真当别人看不出来?

    纸人无事暗自腹诽,还匪徒呢,我看你姓韦的就是这一带最大的匪徒了。

    无事朝李子衿微微摇了摇头。

    少年自然不会答应这种要求,断然拒绝道:“我看就不必了吧,那两位姑娘,瞧着十分倦怠,韦公子还是跟你的朋友多休息一会儿,莫要着急赶路,告辞。”

    他说完就走。

    韦承志恼火不已,却又不好直接发作,只能是口蜜腹剑道:“也对,那韦某便不强求李公子了,祝李公子一路顺遂,咱们有缘再见。”

    在提到有缘再见四字时,韦承志微微放缓了语速,似有深意。

    这次李子衿头也不回,翻身上马,只是随意摆了摆手,算是说过再见了。

    一袭青衫与一身白衣离开金牛观,策马远去,逐渐消失在韦承志视线中。

    待他回到破败道观正殿之中,侍女阿珂看着被吵醒的自家小姐,语气略显埋怨地对韦承志说道:“韦公子,咱们与他们素不相识,你又何必提出让他们与咱们同行的要求呢,之前也是你让小姐连夜赶路,匆匆赶往洪州城,咱们这才只能栖身于这破败道观里,眼看着小姐好不容易休息三个时辰,正是熟睡的时候,又被你们言语吵醒······”

    姬无双蓦然起身,打断了侍女的直言不讳,甚至有些蛮不讲理的胳膊肘往外拐道:“阿珂,别说了。韦公子也是为咱们的安危着想,去洪州城的这一路确实不太平,若非韦公子几次出手相助,咱们恐怕无法安然归家。韦公子,阿珂年纪还小,若是有些话说得不对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莫要和侍女一般计较。我替阿珂,向你道歉一声。”

    女子前半句,是面向自己侍女所说,背对韦承志,故而他看不见她的表情。

    说至后半截,姬无双又转过身来,面朝韦承志,笑容明媚。

    而那位姓韦的男子,也从一开始的眉头微皱,到后来的舒缓眉头,心满意足,甚至还替那位侍女解围道:“姬姑娘言重了,韦某不过是路见不平,随手解决几个宵小罢了。而且阿珂也是对你关切过头,才会出此言语,韦某不是小肚鸡肠之辈,自然不会挂怀。没有注意到姬姑娘休息不够,倒是韦某欠缺考虑了,这样,你与阿珂都再好好休息休息,我去附近看看能不能抓到野鸡野兔什么的,好让咱们果腹。”

    姬无双嫣然一笑,朝韦承志施了个万福,感激道:“如此,那边先谢过韦公子了。”

    说完,她还给侍女使了个眼神,后者这才也跟着施了个万福,不情不愿道:“有劳公子。”

    “客气,客气。”韦承志大笑着走出道观正殿,脸上挂着阴鸷的眼神。

    他来到金牛观门外,小心翼翼地合上大门,在确保里面那两位女子都不会看见自己以后,韦承志走到一棵槐树下,从怀中摸出一张无须炼气士催动灵气,哪怕是武夫或者凡夫俗子也能捻碎的符箓。

    符箓之中,早已被灌注了足够使符箓燃烧的灵气,此符一旦燃烧,便能够将催动符箓之人的一句心声传递到符箓的“另一头”。

    山上炼气士,称其为阴阳笺,亦称之为子母符。

    如今韦承志手上这张,乃是子符。子符可有数十张甚至上百张,每张子符仅能使用一次,燃烧殆尽后便彻底毁去,然而母符只有一张,却能够依靠炼气士对其灌注灵气来反复使用。

    韦承志按照师父教自己的口诀,在槐树下念出口诀后捻碎手中这张阴阳笺,以心声告之对方,关于那青衫少年和白衣少女已经去往洪州城的事,还提到了自己和其余两位女子会晚些动身。

    言简意赅,他不敢耽误过久,毕竟还要去山林中捕猎一番。

    在那张阴阳笺燃烧殆尽后,韦承志回望金牛观一眼,冷笑一声:“竟敢处处坏我好事,阿珂是吧?等老子玩腻了,就把你卖给青楼。”

    姬无双还好,是个有修道天赋的女子,姿色也较为上乘,是他师徒二人早就钦定的床笫玩物,一方面是韦承志师父在秘密修炼一门被扶摇天下炼气士称之为邪门歪道的阴阳双修法子,此种秘法需要他源源不断地替师父寻找女子,千方百计将她们引到洪州城去,囚禁起来。

    而这种秘法,会使男子不断剥离女子体中的“阴气”,说是双修,却是实打实的死阴活阳之术。那些被迫与他师父双修的女子,都活不过一月时光,到了最后,皆会被炼制成为红粉骷髅。

    他那师父在对待女子一事上,可谓是物尽其用。

    而韦承志这个乖徒弟,除了能享受鱼水之欢以外,便得不到半点好处,所谓的师父,连半点山上人的修行法子都不愿意交给他。

    所以那些有修道天赋的女子,便交给师父被迫双修,一月之后炼化为无知无识,只会听命于主人的红粉骷髅,一句枯骨罢了。

    而那些没有修道天赋的女子,便会沦为韦承志的胯下万物,待他玩腻以后再随便售给洪州城的青楼,赚取最后一笔银两。

    可以说那位名义上是韦承志师父的老怪物,唯一交给自己徒弟的东西,便是这无所不用其极的“物尽其用”了。

    在距离金牛道观十五里的洪州城,一座华贵府邸后院之中,一位面容慈祥的老人,正闭目养神,手中握着鱼竿,在后院池塘垂钓。

    老人在一张阴阳笺燃烧殆尽后露出古怪的微笑,恰好手中传来鱼竿尽头的震动触觉。

    “鱼儿上钩了。”

    他微笑不已。

    ————

    李子衿与小师妹红韶快马加鞭,在午时赶到洪州城。

    城中不允许骑马疾行,少年与少女只能是与那些旅人过客一样,在城门处下马,牵马而行。

    李子衿向一位同样牵着匹好马的贵公子询问一番,得知城中马舍就离此处不远,便带着小师妹快步赶往马舍。

    他们二人的汗血宝马奔波一路,得好好休息一番,毕竟,不能既不给马儿吃草,又想要马儿跑不是?

    红韶同样想要在洪州城休息一日再启程,旅途中风尘仆仆,她与师兄都是吃些早先准备好的干粮,谈不上如何有滋味,堪堪饱腹而已。

    有趣的人,少女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个人了。

    人总在有得选的时候,不断挑剔,好似生来便干不了什么重活;却又在没得选的时候,仿佛什么苦都能吃得进去。

    当然,有得选,永远要比没得选要好。

    比如此刻,师兄就在安置好两匹汗血宝马,又交付马舍一笔不菲的照顾费用以后,带着她来到洪州城最繁华热闹的街道。

    与天底下任何一座城池都相同的一点,是洪州城的繁华长街,同样有人忙忙碌碌,熙熙攘攘。

    可这里和金淮城依旧有所不同。

    洪州城虽然也属于郑国辖境,当地官府对于地方的管理条例却较为严谨。

    譬如城中的小摊小贩,数目有限,且只能聚集在少年少女脚下这条琳琅长街,而且可以摆摊,却不可以大声喧哗,故而这里的街边小摊,招牌都显得十分显目亮眼,其中不乏一些为了博人眼球,便将招牌弄得花里胡哨的摊贩。

    譬如城中可牵马缓缓行走,却不能策马疾驰,即便是朝廷官员和大户人家,若要乘坐马车,也需礼让行人,速度不能过快。

    再比如说,洪州城大街之中不可私自械斗,若被发现,无论孰对孰错,一律以同罪并处。

    所以街道上虽然同样不乏佩戴刀剑的江湖中人,却也不至于像位于郑国边陲的金淮城一般,民风彪悍。洪州城的江湖中人,可要比金淮城那些三教九流们,慈眉善目多了。

    种种条例,让一座洪州城变得井然有序,民风淳朴,治安也相当不错。

    而李子衿最大的体会,便是这里的行人即便看见身边的小师妹,也不会如金淮城中的江湖人一样,目不转睛,视线肆无忌惮地游离在她身上。

    少年不禁感慨,法之于民实在非同小可。

    分明同时郑国境内的城池,洪州城也分明距离金淮城才不到两百里路。

    然而置身两座城中的区别,就好似让少年置身于两国之中。

    从一座无法之地,一脚迈入有法之地。

    细看之下,总归是有些“地方”,出了问题。

    这里面的学问,如今的少年尚且不能见微知著,只能是怀揣着疑惑,等待岁月的解答。

    且行且看,且思且学。

    偶然之间,他望见一座酒楼,招牌悬挂那无比醒目的“火锅”二字。

    李子衿脚步略微停顿,笑问身旁小师妹,“想吃火锅吗?”

    其实在金淮城,哪怕是深冬之时,少年少女依旧没有吃过几顿火锅,一来是李子衿前面的时光,大多“浪费”在处理缉拿衙和乔宏邈一事上了。二来则是少女似乎对于去往金淮书铺听儒衫老先生讲故事,比出门吃火锅更感兴趣。

    两人偶尔上街,也因红韶更愿意去宋大娘的面摊,陪那位妇人说说话,再看望同样天真童趣的二狗一番,而屡屡错过金淮城为数不多拥有火锅酒楼的街道。

    白衣少女看了右侧的酒楼一眼,又转而瞥了眼左边,似乎拿不定主意。

    李子衿顺着小师妹的目光向左看去,“韶华酒馆”。

    想必是这酒馆的名字,跟小师妹的名字有相近之意,所以她才有些想要进去瞧瞧。

    李子衿痛快笑道:“我忽然觉得,左边这家也不错,要不咱们今日吃这家?”

    红韶小鸡啄米一般点头。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韶华酒馆,立刻有一位跑堂前来招呼。

    “二位客官,里面请。请问二位,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啊?”跑堂肩抗抹布,笑容灿烂道。

    “先吃点东西吧,你们这有菜谱吗?”李子衿与红韶同样喜欢坐在二楼,在靠窗位置坐下。

    “有的有的,您二位稍等啊。”

    那跑堂的手脚麻利,只一眨眼的功夫便跑了个来回,给李子衿呈上韶华酒馆菜谱,而且心思细腻地拿来了两份,也没让坐在那青衫少年对边的白衣少女闲着。

    将两份菜谱分别递给二人之后,那位跑堂便安安静静侯在一旁,也不急于催促两人,而是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等待着两位客人的点菜。

    李子衿甚是满意,只是随意翻阅了一番菜谱,如今冬末春初,季节交替之时,无论是春笋还是冬笋滋味都不算上乘,所以李子衿便将点菜大权交给小师妹。

    那跑堂的见少年一直往下看,却始终没有开口点菜,便善解人意地提醒道:“这位公子想必外来人吧?”

    李子衿抬起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哦?”

    若说少年初来乍到的时候,确实不精通郑国雅言,讲话容易给人听出来。可是在金淮城住了三个月时光,天天与那柴老爷、书铺老先生打交道,李子衿如今说话便的的确确与郑国人士没有分别了,按理说不该这么容易被看出是个外来人的。

    跑堂的伙计解释道:“公子有所不知,咱们这韶华酒馆啊哪怕是菜谱之上没有的菜肴酒酿,只要您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只需要吩咐一声,咱们自然有法子给您端上桌来。”

    “还有这种说法?”李子衿眼睛一亮,有些期待。

    “对,所以说,如果咱们这菜谱上没有您喜欢的菜肴酒酿,您不妨说说看,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天上飞的也好,水里游的也罢,只要不是那皇宫后院里才能见得着的食材,咱们都可以帮您想想办法。而且价格绝对公道,绝不占您半点便宜。”说起这个,跑堂伙计神采奕奕,仿佛已经从骨子里与这间韶华酒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虽然不觉得这间酒馆真能拿出他想要的那样酒酿,可李子衿依旧是尝试性地问道:“那你们这里,能不能替我找来‘剑南烧春’?”

    那跑堂伙计一听,先是眉头微皱,思索了一番,似乎像是在哪里听过剑南烧春的名字,可是又不敢确定,故而没有立刻给予李子衿答复,最后歉意道:“这位公子,那我先替您二位把其他菜端上来,再帮您打听打听剑南······剑南什么来着?”

    李子衿笑道:“是剑南烧春,没有也没关系。”

    因为就在两人交谈的功夫,桌对面的少女已经在菜谱上划拉了一大堆菜肴。

    不过后来,红韶又在菜谱之上删删减减,到最后只剩下了四五道菜,相较于李子衿第一次带她出来吃饭,少女已经极其克制了。

    因为在金淮城里的时光,红韶逐渐懂得,挣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看见宋大娘每日起早贪黑,深冬严寒之中,双手都冻起茧子了,依旧日日无休,坚持出摊。

    看见杨二狗那么年轻的男孩,就已经风吹日晒,皮肤黝黑,双手长茧,帮着母亲忙活面摊的繁杂琐事。

    看见金淮城里忙忙碌碌,一年到头也没休息几天的小摊小贩们。

    又看见平日里来飞雪客栈的那些三教九流,江湖游客们,他们的三餐,也是平平淡淡,普普通通。哪能如自己这般,顿顿大鱼大肉,点上十几二十道菜,胡吃海喝一通?

    所以从那以后,红韶便打定主意,以后不仅要学会一门做饭的手艺,而且哪怕出门在外,与师兄一起吃酒楼时,也务必要勤俭节约。这件事无关乎于师兄有钱没有钱,只是少女觉得不应该像从前一样,而已。

    反而李子衿看见小师妹只点了这么几个菜,还有些不适应地问道:“就这?”

    这也不像师妹的食量啊。

    那位跑堂伙计告辞一声,取回二人身前的菜谱,下楼去了。

    没过多久,约莫一刻钟的功夫,跑堂伙计便端着红韶点好的几道菜,给拿上了桌。

    李子衿的视线快速掠过那几道菜,果然没见到剑南烧春,眼神中闪过一抹失望,不过很快就从少年清澈的眼眸里溜走。

    他没有为难那位先前“夸下海口”的跑堂伙计。

    众生皆苦,人人不易。

    少年只是一笑而过,向伙计道了声谢,随后便递给小师妹筷子,自己也夹起一双,开始吃菜。

    而那位跑堂伙计也递给这位客人一个歉意的眼神,悻悻然退下去了。

    无酒过三巡,菜却已过五味。

    两人用完午饭后,结账走出韶华酒馆。

    “师兄,这家酒楼味道不错。”少女难得主动夸奖一座酒楼的菜肴。

    李子衿点头,口味的确无可挑剔。

    就在两人即将离开之时,身后的韶华酒馆之中,传来一位女子的声音。

    “两位客人,烦请留步。”

    李子衿回过头去,看见一位温婉女子,端丽冠绝,瑰姿艳逸,正笑容浅淡地望向自己。

    温婉女子眉间一点朱砂痣,明眸皓齿,绛唇映日。

    她手中提着一壶酒,在李子衿转过身后,朝李子衿施了个万福。

    女子身形起伏,体态玲珑,尽显婀娜。

    随后少年的眼神由惊愕,转变为欣喜若狂,再迅速归于难以言喻的喜悦,最后逐渐平复下来,语气有些不敢相信道:“这是······剑南烧春?!”

    他已然闻到了酒壶中那熟悉的香味。

    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

    因为已经很久没有闻到它的味道了啊。

    由不得少年不如此激动,自从离开不夜山之后,李子衿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剑南烧春了。

    那位瑰姿艳逸的女子点头微笑,旋即又抬起手,将手平举到与自己视线刚好相接的高度。

    她微微歪过头,脸上带着风情万种的姿态,如出水芙蓉,展颜一笑,“方才阿牛跟我说,有位客人想要一壶剑南烧春,我还以为听错了呢。毕竟在这鸿鹄州,从没有过客人提过想喝这种酒。不过······看来我没有听错。”

    想必阿牛,便是那位跑堂伙计。

    “原来是他啊,我随口说说,没想到他还真能找来剑南烧春。那便请姑娘替我谢谢那位阿牛兄弟了。”李子衿的视线全然停留在她手中的酒壶上面,目不斜视,丝毫不看女子一眼。

    那温婉女子打趣道:“这酒可是我替公子找来的。”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在她眼中有些木讷的李子衿这才后知后觉明白过来,赫颜道:“也多谢姑娘。”

    她这才满意笑了笑,一双眼眸眯成缝,似那天上月牙儿。

    李子衿刚从女子手中接过那壶剑南烧春,立刻往包袱中翻银子,问道:“对了,这剑南烧春多少银子?”

    女子刚想说白送,又觉得若是真白送了,反倒不美,显得她好像有所图一般,便改口道:“十两银子。”

    是个相当便宜的价格了。

    天高地远,鸿鹄州想要买到这种酒酿,可不容易。

    而且······家乡的味道,万金不贵。

    他误以为这位温婉女子也如那伙计阿牛一般,是个替韶华酒馆做事的下人,便摸出二十两银子,递给那位女子,说道:“这是二十两,除却买酒钱,也算是麻烦姑娘和阿牛费心替我找酒的费用,姑娘可千万莫要推辞啊,不然我这心里,过意不去。”

    “那小女子,便不客气了。”她眨了眨眼睛,笑纳那二十两银子,也不解释什么,仿佛装起财迷来,也像模像样。

    最后三人互相告辞一声。

    她目送那青衫少年剑客和白衣少女远去。

    女子转身走回韶华酒馆时,随手将二十两银子扔给那名叫阿牛的伙计。

    阿牛感激涕零道:“多谢掌柜。阿牛一定为酒馆尽心尽力,招待好每个客人!”

    她笑道:“是那位买酒的公子赏给你的,要谢就谢他吧。”

    名为阿牛的伙计不明所以道:“可那位公子已经走了啊?”

    女子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离开大堂,去往后院,随手往池塘里,扔了点鱼饵。

    “还会回来的。”

    她笑容浅淡。

    ————

    提着一壶剑南烧春的青衫少年剑客,笑得像一个孩子。

    往日蹦蹦跳跳的锦鲤少女,文静了许多,反倒是那个一向少年老成的少年,脚步轻快,有些非比寻常的欢脱。

    “师兄思乡了?”这是红韶第一次一针见血地看见师兄的情绪。

    倒不是说少女已经深谙人情世故,可以从他人的神情举动里分析出什么了。

    只是李子衿从不在小师妹面前掩饰什么,一言一行,都无须对她遮遮掩掩。

    想什么说什么,说什么做什么。

    这就是在红韶眼里的大师兄。

    所以,他的心思,很好猜的。至少对她来说是如此。

    红韶知道剑南烧春是师兄家乡的酒酿,也知道她和师兄共同的师父也是在家乡附近收师兄为徒的。

    还知道师兄的朋友,他挂念的人,都在远方的家乡。

    所以啊,时隔多日未曾饮上一壶剑南烧春的师兄,手里提着的,不是一壶酒。

    而是一份思念。

    李子衿破天荒地,第一次没有在回想起仓庚州的一切时感到难过,失落。

    反而觉得一切都充满了希望,他应该喜悦,应该乐观。

    也或许是在金淮城,年夜饭那一晚,众人相互之间的吐露心声,让李子衿明白了有些事,也许说出来会更好。

    如果身边,正好有这么一个可以安静让人倾诉的对象的话。

    人生路漫漫,漫漫何其多?

    有些心声,不吐不快。

    少年揭开那壶酒,仰头豪饮,将半壶剑南烧春饮入喉,而后高举那壶酒,将其举过脑袋,借着酒劲,李子衿大大方方承认道:“对,没错。师兄想家了。而且不止于此。师兄还有很多想做的事。”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

    师兄说:

    我会鼓起勇气,对她表达心意。不管她听过之后,会作何想,我只要将这些话说出口,哪怕只换来一个她一个冷笑,哪怕之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可我还是想说,哪怕被拒绝了,说了也没有遗憾了。

    我会找到师父,告诉他我擅作主张,替他老人家收了个便宜徒弟,而且无论他认不认你这个徒弟,我都会认你这个小师妹。

    而且这样的小师妹,师父怎么可能舍得不认?

    终有一天,我们会踏过那条横跨鸿鹄州的白龙江。

    俯瞰百龙飞升的浩瀚东海。

    经过漫山遍野翠竹青葱的无定山,回到从前的太平郡,如今的永安城。

    我会直面那些几乎要压垮我的恐惧,我会剑尖向前,一直向前,直到磨灭那份笼罩在夜幕之下的冲天火光。

    我看过火光被剑光斩灭的样子,所以我不再畏惧。

    那一刻,少女窥见他的眼中,熠熠生辉。

    如见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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