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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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年,现在又正值下午,几乎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晚上的饭菜和灶王节的仪式。
但老市府宿舍的小公园内,依旧有一群老头在练摊。
矮小的象棋摊位,周围坐着一圈,头顶上还围着一圈。
老远的地方,就能听到他们吆五喝六的声音。
宁煜走到近前,有眼尖的老头已经提前发现了他。
“观棋不语真君子!”
宁煜笑道:“你个老货,我来给大家送年货,你就是这么个态度!”
有人好奇地问道:“小宁,年货在哪?”
“在孙老头的院子里,我弄了一头不小的野猪,正在收拾,大家去瞅瞅,每人能分上十几斤肉。”
“野猪?哪弄的?现在不是保护动物么?”
“我自己养的,就等到过年杀肉吃的,你们要不要?”
“要!”
一群人急忙喊道。
去佳和超市,排一个小时的队,才能领几个鸡蛋,现在有人突然发十几斤猪肉,怎么能不要呢!
“老韩呢,谁去喊一下他,还有谁家有杀猪刀也准备一下。”
“我去喊!”
“我去巷子里的猪肉铺子,借老板的杀猪刀!”
......
一群老头主动揽着各项活,剩下的就跟着宁煜往孙老头家里走去。
只是有一个人,一脸不情愿地嘟囔着:“马上就要赢了,为什么不下完这一盘。”
来到孙老头家里的时候,顿时又热闹起来。
一群人围着野猪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孙老头也得意洋洋地给众人介绍着野猪的威力,就像是这头野猪是他打的一般。
小黑有些畏惧地看着体型硕大的野猪,不时地从嗓子里低吼两声,上前嗅两下,然后又迅速跑开。
男人们围在里面讨论的热火朝天,女人们则是围在外面看热闹。
片刻后,孙老头拎着刚烧开的热水浇上去,然后便喊着哥几个,开始刮猪毛。
但几个老头一上手,就有些傻眼,这野猪毛他妈的根本就刮不掉。
短鬃如针!
这不仅仅是一个形容词。
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事,甚至不用几个老头打电话。
过了半个来小时,就有几个人带着专业的工具登场了,连褪毛带分尸,一共也就是花费了半个多小时。
走的时候,甚至把院子里不小心洒出来的血水,都用水冲洗的干干净净。
一群老头在旁边喝着茶,欣赏完了整个过程,然后每个人拎着十几斤猪肉,心满意足地离开。
还剩下百十来斤,宁煜拿了一根猪腿,半扇排骨,还有二十几斤五花,剩下的就留给孙老头的子女分分。
宁煜让江宁也拿一块,毕竟打猎他也有功劳,结果对方不仅不领情,反而还瞪了他一眼。
像是野猪肉跟他挂钩,有些侮辱人的意思。
两人是最后离开孙老头家的,婉拒了他们一家热情的留下吃饭的邀请。
出来之后,两人走到宁煜家门口,宁煜双手分别拎着猪肉猪腿和排骨,左右看看,对着江宁说道:“给我打开门!”
江宁看着这个破破烂烂的大门,问道:“踹开么?”
“钥匙在我裤子口袋里。”说着,他便侧了侧身子,方便对方掏钥匙。
江宁无语地看着他,本来想要替他拎着猪肉,但是看到绳子上面还带着血水和碎肉,便把话咽了下去。
只好伸手往宁煜的裤兜里抹去。
结果掏出来一看,却是路虎车的车钥匙。
宁煜稍微诧异了一下,晃动了一下身子,说道:“这边。”
“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故意的,反正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不就是多掏一遍,又不是麻烦事。”
江宁感受着裤兜里的宁煜大腿根的热度,一张脸冷冷地别开。
打开门之后,宁煜先把猪肉拎到厨房,然后把五花肉从中间一分为二,再把那扇排骨剁开!
吕小柔那边也要送点过去,送一小半五花肉和一小半排骨就行,主要是让她们尝尝鲜。
不知道奶奶的牙口咬不咬得动这野猪肉,过年还是要给她们买点好做的肉。
猪腿就让萧桂琴给自己做个红烧大肘子。
这是江宁第二次进入到宁煜家里,他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一会宁煜剁排骨,就自己走进书房。
一张不大的书桌,却分了两个位置,两侧各有一把椅子。
一张上面垫着粉红色的绒毛坐垫和靠背,一张什么也没垫。
桌角上散乱叠着几本书籍,基本上是有关金融和中医知识的,还有两本小楷字帖,是赵孟頫的汲黯传还有王羲之的黄庭经。
桌子正中间的位置则是摆放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瓷杯,但又有些不太一样。
因为两个杯子正好能严丝合缝地卡在一起,是个太极的图形。
两只杯子,一阴一阳。
江宁转过去,来到一看就是宁煜的座位前,电脑显示器的后方贴着一个粘贴挂钩,上面挂着两支羊毫小楷毛笔。
还有一个小巧的砚台,被推到了显示器的底座下,位置刚刚好。
桌子左手边散乱着一些用过的信笺纸,材质像是蜡染的,有各种各样的颜色。
江宁拿起两张看了眼,上面用精致的小楷,写着一些药方:
【白虎加人参黄连阿胶汤方】知母六两、石膏一斤碎(棉裹)、甘草二两(炙)、粳米六两、人参三两、黄连三两、阿胶二两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六味,米熟汤成,去滓,纳胶烊消,温服一升,日三服。
江宁算算计量,这些药材加起来要好几斤,怕是一个大锅才能熬得下。
一斤石膏,能不能吃死人?
“这是一副虎狼之药!”
江宁笑着点评!
不过,上面的字体都是用毛笔写的繁体字,笔法精湛,线条流畅,如高山之雄峻,深谷之幽雅,让人赞叹。
江宁从小就被长辈要求写毛笔字,他最喜欢写的也是小楷,自然是懂行的,知道宁煜毛笔字的水平。
一页页翻着,都是出自伤寒杂病论上的一些药方,应该是宁煜抄录的。
但是在翻到一张粉红色信笺的时候,内容风格却突兀地变了。
这是一首诗,名曰上邪!
他默默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看看书房门口的方向,隔壁厨房里还在咔嚓咔嚓地剁着排骨......
他咬了咬嘴唇,轻轻地把粉红色信笺抽出来,然后对角折叠了一下,悄无声息地塞入口袋。
今天小年,现在又正值下午,几乎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晚上的饭菜和灶王节的仪式。
但老市府宿舍的小公园内,依旧有一群老头在练摊。
矮小的象棋摊位,周围坐着一圈,头顶上还围着一圈。
老远的地方,就能听到他们吆五喝六的声音。
宁煜走到近前,有眼尖的老头已经提前发现了他。
“观棋不语真君子!”
宁煜笑道:“你个老货,我来给大家送年货,你就是这么个态度!”
有人好奇地问道:“小宁,年货在哪?”
“在孙老头的院子里,我弄了一头不小的野猪,正在收拾,大家去瞅瞅,每人能分上十几斤肉。”
“野猪?哪弄的?现在不是保护动物么?”
“我自己养的,就等到过年杀肉吃的,你们要不要?”
“要!”
一群人急忙喊道。
去佳和超市,排一个小时的队,才能领几个鸡蛋,现在有人突然发十几斤猪肉,怎么能不要呢!
“老韩呢,谁去喊一下他,还有谁家有杀猪刀也准备一下。”
“我去喊!”
“我去巷子里的猪肉铺子,借老板的杀猪刀!”
......
一群老头主动揽着各项活,剩下的就跟着宁煜往孙老头家里走去。
只是有一个人,一脸不情愿地嘟囔着:“马上就要赢了,为什么不下完这一盘。”
来到孙老头家里的时候,顿时又热闹起来。
一群人围着野猪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孙老头也得意洋洋地给众人介绍着野猪的威力,就像是这头野猪是他打的一般。
小黑有些畏惧地看着体型硕大的野猪,不时地从嗓子里低吼两声,上前嗅两下,然后又迅速跑开。
男人们围在里面讨论的热火朝天,女人们则是围在外面看热闹。
片刻后,孙老头拎着刚烧开的热水浇上去,然后便喊着哥几个,开始刮猪毛。
但几个老头一上手,就有些傻眼,这野猪毛他妈的根本就刮不掉。
短鬃如针!
这不仅仅是一个形容词。
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事,甚至不用几个老头打电话。
过了半个来小时,就有几个人带着专业的工具登场了,连褪毛带分尸,一共也就是花费了半个多小时。
走的时候,甚至把院子里不小心洒出来的血水,都用水冲洗的干干净净。
一群老头在旁边喝着茶,欣赏完了整个过程,然后每个人拎着十几斤猪肉,心满意足地离开。
还剩下百十来斤,宁煜拿了一根猪腿,半扇排骨,还有二十几斤五花,剩下的就留给孙老头的子女分分。
宁煜让江宁也拿一块,毕竟打猎他也有功劳,结果对方不仅不领情,反而还瞪了他一眼。
像是野猪肉跟他挂钩,有些侮辱人的意思。
两人是最后离开孙老头家的,婉拒了他们一家热情的留下吃饭的邀请。
出来之后,两人走到宁煜家门口,宁煜双手分别拎着猪肉猪腿和排骨,左右看看,对着江宁说道:“给我打开门!”
江宁看着这个破破烂烂的大门,问道:“踹开么?”
“钥匙在我裤子口袋里。”说着,他便侧了侧身子,方便对方掏钥匙。
江宁无语地看着他,本来想要替他拎着猪肉,但是看到绳子上面还带着血水和碎肉,便把话咽了下去。
只好伸手往宁煜的裤兜里抹去。
结果掏出来一看,却是路虎车的车钥匙。
宁煜稍微诧异了一下,晃动了一下身子,说道:“这边。”
“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故意的,反正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不就是多掏一遍,又不是麻烦事。”
江宁感受着裤兜里的宁煜大腿根的热度,一张脸冷冷地别开。
打开门之后,宁煜先把猪肉拎到厨房,然后把五花肉从中间一分为二,再把那扇排骨剁开!
吕小柔那边也要送点过去,送一小半五花肉和一小半排骨就行,主要是让她们尝尝鲜。
不知道奶奶的牙口咬不咬得动这野猪肉,过年还是要给她们买点好做的肉。
猪腿就让萧桂琴给自己做个红烧大肘子。
这是江宁第二次进入到宁煜家里,他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一会宁煜剁排骨,就自己走进书房。
一张不大的书桌,却分了两个位置,两侧各有一把椅子。
一张上面垫着粉红色的绒毛坐垫和靠背,一张什么也没垫。
桌角上散乱叠着几本书籍,基本上是有关金融和中医知识的,还有两本小楷字帖,是赵孟頫的汲黯传还有王羲之的黄庭经。
桌子正中间的位置则是摆放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瓷杯,但又有些不太一样。
因为两个杯子正好能严丝合缝地卡在一起,是个太极的图形。
两只杯子,一阴一阳。
江宁转过去,来到一看就是宁煜的座位前,电脑显示器的后方贴着一个粘贴挂钩,上面挂着两支羊毫小楷毛笔。
还有一个小巧的砚台,被推到了显示器的底座下,位置刚刚好。
桌子左手边散乱着一些用过的信笺纸,材质像是蜡染的,有各种各样的颜色。
江宁拿起两张看了眼,上面用精致的小楷,写着一些药方:
【白虎加人参黄连阿胶汤方】知母六两、石膏一斤碎(棉裹)、甘草二两(炙)、粳米六两、人参三两、黄连三两、阿胶二两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六味,米熟汤成,去滓,纳胶烊消,温服一升,日三服。
江宁算算计量,这些药材加起来要好几斤,怕是一个大锅才能熬得下。
一斤石膏,能不能吃死人?
“这是一副虎狼之药!”
江宁笑着点评!
不过,上面的字体都是用毛笔写的繁体字,笔法精湛,线条流畅,如高山之雄峻,深谷之幽雅,让人赞叹。
江宁从小就被长辈要求写毛笔字,他最喜欢写的也是小楷,自然是懂行的,知道宁煜毛笔字的水平。
一页页翻着,都是出自伤寒杂病论上的一些药方,应该是宁煜抄录的。
但是在翻到一张粉红色信笺的时候,内容风格却突兀地变了。
这是一首诗,名曰上邪!
他默默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看看书房门口的方向,隔壁厨房里还在咔嚓咔嚓地剁着排骨......
他咬了咬嘴唇,轻轻地把粉红色信笺抽出来,然后对角折叠了一下,悄无声息地塞入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