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死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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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年前
巢都巴瑞莱,上巢
怀特布置好了自己的死亡现场,这会是他最后的作品。
他躺在自己选定的坟墓中,最后看了一眼手中的东西。
他手中唯一握着的是一只挂坠盒,陈旧、朴素,由木头和黄铜构成,挂坠盒中保存有一名少女的照片。
他把挂坠盒放在自己胸口,不出意外的话,几分钟之内,由他点燃的火苗会烧断房梁上悬挂着的圣像的绳索,这柄尖端锋利的圣像会刺穿他的心脏,他的血液则会顺着地上的纹路蔓延,与其它几十具具尸体相联,如果从空中俯瞰,流淌的血和尸体的位置刚好能够形成挂坠盒中少女的那张脸。
这是他最后的杰作。
他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这是他故意为之,未知的等待才更加让人兴奋,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他回忆着自己的过往。
他出生在底巢,这个星球最为绝望的地方。
他的父亲是一名帮派底层成员,母亲是化工厂的流水线工人,在底巢这个地方,能够知道自己的父亲母亲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他的幼年经历倒也没有那么不堪,或者说那个时候他的脑子还无法理解“苦难”这一概念,他和父亲母亲挤在由破塑料板分割出的小小空间内,那片空间里没有任何家具,甚至放不下一张床,只有在地上铺着一些分不清颜色的布。
好在他的父母不总是同时回家,这样这片空间才足够容纳一个人躺下,如果他的父母同时回来的话,他就只能蜷缩在在父亲母亲的腿上睡觉。
他一方面期盼着父母回来,因为他们偶尔会给他带来一些吃的,但是一方面又不想他们回来,因为他们总是吵个没完。
在父母都不在家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呆坐着,饿了就抓一点虫子吃,底巢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带有褐色硬壳的小甲虫,咬开之后总会爆出一股酸浆,他喜欢吮吸这种虫子的头部,因为这是唯一带点甜味的地方。
在无聊的时候,他也会收集这些小虫子,把这些虫子不同的部位泡在尿液中,可以萃取出不同的颜色。
等尿液风干之后就能得到相应的颜色结块,他利用这些颜色在塑料板上画了一张母亲的脸,但是当母亲受到这份礼物时,眼中却并没有喜悦,母亲抚摸着他的头,眼中满是忧愁和悲伤。
他人生的转变发生在他八岁那年,那一年他的父亲认为他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可以拿得动枪了,于是就带着他去了帮派,结果那天帮派恰好和敌对帮派起了冲突,他的父亲表面上高喊着口号,实际上却带着他溜到了冲锋队伍的最后面,那时父亲告诉了他一个道理:叫阵时要当口号喊得最响的那个,但是在火并时则要当缩在最后的那个。
不过父亲并没有来得及做出更多的教诲,就被一颗流弹爆了头。
父亲死后帮派并没有给出什么补偿,只是送回了他的枪,在那之后,他的母亲更加操劳,并最终在一次倾倒化学原料的时候,整个人栽进了反应釜中。
工厂倒是给母亲的死亡发来的抚恤,那是和母亲体重相等的淀粉块。
淀粉很快就吃光了,在饥饿的促使下,他带上父亲的枪离开了家,在底巢流浪。
他去过很多地方,见到了许多和他一样的流浪者,其中便有夏莎。
有一天,他和夏莎遇到了一位身份不明但身受重伤的落单执法人员,他们合力袭击杀死了这只贵族老爷的狗,并抢走了他身上一切值钱的东西。
在清点战利品时他用执法者的相机给夏莎拍了一张照片,同时他也发现了这名执法者的身份牌,他不认识字,于是夏莎就念给他听,这名执法者叫做,莫顿·冈瑟。
他十分疑惑,为什么自己的名字只有一段,而这名执法者的名字却有两段。
夏莎告诉他,后面的那几个单词是他的姓氏,只有有头有脸的家伙才配拥有姓氏。
于是他说,我也要做有头有脸的人,从今天起,我就叫怀特·冈瑟。
而夏莎听后则冲着他叫“冈瑟”大人,他并从中听出揶揄的味道。
想要成为大人物,就必须要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怀特想起了他小时候给母亲画的那幅画,他认为自己是有天赋的,实际上也是如此,他用捡来的颜料给夏莎画了一幅肖像,他记得夏莎拿到礼物后的惊叹:
“天哪!你要是生在上巢,一定会是个了不起的艺术家!”
然后他记得夏莎又说:
“不过在这个垃圾堆里,你这个技能倒也能让你成为一名混饱肚子的纹身师。”
我不要当纹身师,我要当艺术家。
当时的夏莎只是一笑置之。
但他却越来越执着,他开始实践自己的天赋,使用一切空余时间练习技艺,为了艺术,他甚至会拿宝贵的食物和水去换那些昂贵的画纸。
他的天赋也没有辜负他,无论作画还是雕塑,无论音乐还是舞蹈,他都能轻易掌握,他学会了认字,学会了作曲,他成为了底巢独一无二的游吟诗人,一些贵族朝他抛来了橄榄枝,他的收入愈加丰厚,但是他却始终不满足。
他感觉自己的内心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洞,他始终无法将这个空洞填满,金钱无法满足他,作画、音乐和舞蹈都是他所能熟练掌握的,但同样无法让他满足。
他认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从事能够和灵魂共鸣的事业,而如今他擅长的这些只不过是他寻找这个共鸣事业中用以谋生的手段罢了。
因此他选择留在底巢,在这个充满暴力与污垢的地方寻找能填补自己的东西。
夏莎对这一切倒是很满足,有次她在温存之后提议,他们或许可以接受某个贵族的邀请,搬去上巢远离底巢的一切。
我不想当谁的奴隶,我想当大人物。
但夏莎只是微笑:
“艺术终究不能当饭吃啊,地位和身份不是靠颜料和画笔就能够得到的。”
夏莎可以陪着他放弃上巢优渥的生活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但是无法陪他坚守一辈子,有一天夏莎向他告别。
“冈瑟大人,您是天才,您超凡脱俗,但我只是个俗人,我想要吃的,我想要干净的水和空气,我不想永远烂在这个垃圾堆里。”
他想要挽留,但是却起了争执。
他不解夏莎的悲伤,他和夏莎一直以来不都在底巢生活的很快乐吗?
他愤怒于夏莎的背叛,最终他掐死了这个一直以来陪伴着他的女人。
面对夏莎的尸体,他手足无措,明明在底巢死个人是件最为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觉得自己内心的缺口更大了。
他抱着夏莎的尸体,呆坐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尸体开始发臭。
他想要夏莎永远陪着自己,于是他拿出刀刃,准备刨开尸体的肚子,取出内脏,做成标本。
但是当刀落在夏莎柔软腐败的皮肉上时,他的手却不受控制地改变了走刀,他以夏莎的尸体为画布,以刀刃为画笔,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内心的空洞被填满。
那一刻,他知道了。
他真正追寻的艺术,是死亡。
一千年前
巢都巴瑞莱,上巢
怀特布置好了自己的死亡现场,这会是他最后的作品。
他躺在自己选定的坟墓中,最后看了一眼手中的东西。
他手中唯一握着的是一只挂坠盒,陈旧、朴素,由木头和黄铜构成,挂坠盒中保存有一名少女的照片。
他把挂坠盒放在自己胸口,不出意外的话,几分钟之内,由他点燃的火苗会烧断房梁上悬挂着的圣像的绳索,这柄尖端锋利的圣像会刺穿他的心脏,他的血液则会顺着地上的纹路蔓延,与其它几十具具尸体相联,如果从空中俯瞰,流淌的血和尸体的位置刚好能够形成挂坠盒中少女的那张脸。
这是他最后的杰作。
他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这是他故意为之,未知的等待才更加让人兴奋,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他回忆着自己的过往。
他出生在底巢,这个星球最为绝望的地方。
他的父亲是一名帮派底层成员,母亲是化工厂的流水线工人,在底巢这个地方,能够知道自己的父亲母亲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他的幼年经历倒也没有那么不堪,或者说那个时候他的脑子还无法理解“苦难”这一概念,他和父亲母亲挤在由破塑料板分割出的小小空间内,那片空间里没有任何家具,甚至放不下一张床,只有在地上铺着一些分不清颜色的布。
好在他的父母不总是同时回家,这样这片空间才足够容纳一个人躺下,如果他的父母同时回来的话,他就只能蜷缩在在父亲母亲的腿上睡觉。
他一方面期盼着父母回来,因为他们偶尔会给他带来一些吃的,但是一方面又不想他们回来,因为他们总是吵个没完。
在父母都不在家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呆坐着,饿了就抓一点虫子吃,底巢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带有褐色硬壳的小甲虫,咬开之后总会爆出一股酸浆,他喜欢吮吸这种虫子的头部,因为这是唯一带点甜味的地方。
在无聊的时候,他也会收集这些小虫子,把这些虫子不同的部位泡在尿液中,可以萃取出不同的颜色。
等尿液风干之后就能得到相应的颜色结块,他利用这些颜色在塑料板上画了一张母亲的脸,但是当母亲受到这份礼物时,眼中却并没有喜悦,母亲抚摸着他的头,眼中满是忧愁和悲伤。
他人生的转变发生在他八岁那年,那一年他的父亲认为他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可以拿得动枪了,于是就带着他去了帮派,结果那天帮派恰好和敌对帮派起了冲突,他的父亲表面上高喊着口号,实际上却带着他溜到了冲锋队伍的最后面,那时父亲告诉了他一个道理:叫阵时要当口号喊得最响的那个,但是在火并时则要当缩在最后的那个。
不过父亲并没有来得及做出更多的教诲,就被一颗流弹爆了头。
父亲死后帮派并没有给出什么补偿,只是送回了他的枪,在那之后,他的母亲更加操劳,并最终在一次倾倒化学原料的时候,整个人栽进了反应釜中。
工厂倒是给母亲的死亡发来的抚恤,那是和母亲体重相等的淀粉块。
淀粉很快就吃光了,在饥饿的促使下,他带上父亲的枪离开了家,在底巢流浪。
他去过很多地方,见到了许多和他一样的流浪者,其中便有夏莎。
有一天,他和夏莎遇到了一位身份不明但身受重伤的落单执法人员,他们合力袭击杀死了这只贵族老爷的狗,并抢走了他身上一切值钱的东西。
在清点战利品时他用执法者的相机给夏莎拍了一张照片,同时他也发现了这名执法者的身份牌,他不认识字,于是夏莎就念给他听,这名执法者叫做,莫顿·冈瑟。
他十分疑惑,为什么自己的名字只有一段,而这名执法者的名字却有两段。
夏莎告诉他,后面的那几个单词是他的姓氏,只有有头有脸的家伙才配拥有姓氏。
于是他说,我也要做有头有脸的人,从今天起,我就叫怀特·冈瑟。
而夏莎听后则冲着他叫“冈瑟”大人,他并从中听出揶揄的味道。
想要成为大人物,就必须要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怀特想起了他小时候给母亲画的那幅画,他认为自己是有天赋的,实际上也是如此,他用捡来的颜料给夏莎画了一幅肖像,他记得夏莎拿到礼物后的惊叹:
“天哪!你要是生在上巢,一定会是个了不起的艺术家!”
然后他记得夏莎又说:
“不过在这个垃圾堆里,你这个技能倒也能让你成为一名混饱肚子的纹身师。”
我不要当纹身师,我要当艺术家。
当时的夏莎只是一笑置之。
但他却越来越执着,他开始实践自己的天赋,使用一切空余时间练习技艺,为了艺术,他甚至会拿宝贵的食物和水去换那些昂贵的画纸。
他的天赋也没有辜负他,无论作画还是雕塑,无论音乐还是舞蹈,他都能轻易掌握,他学会了认字,学会了作曲,他成为了底巢独一无二的游吟诗人,一些贵族朝他抛来了橄榄枝,他的收入愈加丰厚,但是他却始终不满足。
他感觉自己的内心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洞,他始终无法将这个空洞填满,金钱无法满足他,作画、音乐和舞蹈都是他所能熟练掌握的,但同样无法让他满足。
他认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从事能够和灵魂共鸣的事业,而如今他擅长的这些只不过是他寻找这个共鸣事业中用以谋生的手段罢了。
因此他选择留在底巢,在这个充满暴力与污垢的地方寻找能填补自己的东西。
夏莎对这一切倒是很满足,有次她在温存之后提议,他们或许可以接受某个贵族的邀请,搬去上巢远离底巢的一切。
我不想当谁的奴隶,我想当大人物。
但夏莎只是微笑:
“艺术终究不能当饭吃啊,地位和身份不是靠颜料和画笔就能够得到的。”
夏莎可以陪着他放弃上巢优渥的生活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但是无法陪他坚守一辈子,有一天夏莎向他告别。
“冈瑟大人,您是天才,您超凡脱俗,但我只是个俗人,我想要吃的,我想要干净的水和空气,我不想永远烂在这个垃圾堆里。”
他想要挽留,但是却起了争执。
他不解夏莎的悲伤,他和夏莎一直以来不都在底巢生活的很快乐吗?
他愤怒于夏莎的背叛,最终他掐死了这个一直以来陪伴着他的女人。
面对夏莎的尸体,他手足无措,明明在底巢死个人是件最为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觉得自己内心的缺口更大了。
他抱着夏莎的尸体,呆坐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尸体开始发臭。
他想要夏莎永远陪着自己,于是他拿出刀刃,准备刨开尸体的肚子,取出内脏,做成标本。
但是当刀落在夏莎柔软腐败的皮肉上时,他的手却不受控制地改变了走刀,他以夏莎的尸体为画布,以刀刃为画笔,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内心的空洞被填满。
那一刻,他知道了。
他真正追寻的艺术,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