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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山风吃惊地看着有色延宾:“你出的主意?你怎么能让他们二人跟着我去送死呢?”
“阿风,你有所不知,起初,公输爷爷跟我商量计划之时,为了做得两手准备,我们才想到了凌岩与腊梅。
而且他二人也是真心实意想要报答与你,看在他们诚心可嘉的份儿上,我才答应了他们。
阿风,你可知眼下这几匹马是从何而来?
这些马匹正是凌岩与腊梅星夜牵来此处的,也只有他们能办到。
之前,你我都被各处爪牙盯得足不能出户,而凌岩与腊梅一直是下人出身,也没有出现在有色族中,所以他们是最为合适的人选。
当初制定这个逃跑计划的时候,公输爷爷和我都担心,万一我们不能找到你说的飞电怎么办,没有了飞电,就不能找到含光剑,没有含光剑我们就没法子与那些势力对抗,届时,只有马匹才能给你们线生机。
所以我和公输爷爷连夜命他二人牵马至此,在此等候我们。
当然,我也有过心思让他们二人沿路保护与你,但这些都是他们二人自己心甘情愿的,非我所逼!”
凌岩与腊梅听了有色延宾的话后,赶紧附和道:“主人,这一切都是我们心甘情愿的,与延宾公子无关,还请主人成全。”
旁山风不为所动,恨声道:“不行,你们二人赶紧怎么来就怎么回去,不许跟着我,听到没?”
凌岩与腊梅猛地跪拜叩首在地,不说话也不起身。
公输隐看到这个情景,心中太息道:“阿风,你此番若是让他们回去无异于亲手葬送了他们的性命,你可知为何?”
“为何?阿风让他们回去,才是救了他们一命!”
公输隐摇了摇手道:“非也非也。你此刻让他们回去,就是将他们的命拿给后面那些暗处之人,让他们杀了二人。”
旁山风争辩道:“怎么会?先前不是有两波大摇大摆地下山去了吗?”
公输隐笑了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也。先前那两波人能够活着,不仅是因为人多势众,他们杀起来动静太大,而且是因为那些势力暗自制衡,没有人敢轻易妄动而已。
然而此刻,若是二人就此下山,原路返回,定然有势力会为了从他们口中探知消息而百般虐待与他二人,而最后的结果,想必阿风你也能猜的出来。
所以,你若此刻让他们回去,就是让他们送死。”
“这……这……怎么会这样!”
旁山风半天说不出话来,有色延宾却道:”阿风,他们现在来都来了,就让他们加入吧,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不是?”
公输隐见旁山风天人相攻,正自矛盾,便沉声道:“既然如此,老夫便做了这个主,凌岩、腊梅你们就跟着阿风,好生保护于他便是!”
凌岩二人互望一眼,心中欢喜道:”小的谢过老先生!”
接着,旁山风也不得不接纳了凌岩与腊梅,五人重新整装,准备去那神秘山洞拿取含光剑。
“怎么会有五匹马?”
旁山风问。
“哦,是这样的,其中两匹马是小的二人上山时骑乘的,另三匹马是为您三位特意准备的。”
“既然如此,我们四人乘马,公输爷爷,您坐在飞电背上立刻!
飞电背上的毛皮很厚,行走之时一点也不觉得颠簸。”
旁山风没说完就要掺扶公输隐上虎背。
“阿风,还是你坐吧,像飞电这等灵物,是认主认生的,只有你骑着它才放心,再说了,我这把老骨头万一在极速中摔下来,那就得不偿失了,好了,赶紧上路吧,后面那些人估计也不远了,我们得快。”
公输隐四人骑马上山,虽然不太辛苦,可是这山路却不怎么好走。
反而旁山风所骑的驺牾飞电行走山路却如履平地,一会子跑的没影了,一会子又回来招呼有色延宾走快一些。
飞电极速穿行于山林之中的景象,着实让后面的四人吃了一惊,这样的速度即便是万里挑一的天下良驹也难以望其项背。
灵物果真不愧是灵物啊,这是四人心中最大的感慨。
半个时辰后,在飞电的带领下,五人终于来到了旁山风说得神秘山洞。
进到洞中后,旁山风第一时间凭着记忆找到了自己埋剑的地方。
虽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可这里的一切都似乎没有变一般,唯一的变化就是洞口多了许多白色骨架,而其中大多数是牛骨、羊骨。
旁山风找到埋剑地点后,便与有色延宾四人,纷纷执剑执骨挖了起来。
挖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旁山风就率先触到了石头,他脸上轻轻一笑,双手并用的开始徒手挖来。
很快旁山风就从坑中拿出了各种大小的石块,其中还有几块碧玉,这让有色延宾瞬间瞪大了眼睛。
旁山风不理有色延宾呆呆地看着碧玉,继续从坑中将石块扔出,不一会,旁山风便一手摸到了布包。
旁山风大喜,双手并用,一把从土坑中掣出了布包。
旁山风双手将布包递给了公输隐,让他过目。
在岁月与泥土的侵蚀下,麻布包已然有些朽坏,稍微用手轻拽一下,就能撕下一片布碎。
那上面曾经沾染的血迹泪痕早已不见了印记,只有土一样颜色的布包,还裹着这一把绝世之剑。
旁山风心想,会不会再过几年,这把含光剑也将敌不过岁月而腐朽败烂,此刻旁山风想到了生命,想到了时间这个东西。
公输隐双手握着这个布包,满眼尽是感慨。
想他一代盗跖魁首,所盗宝物无数,从来没有见过一件绝世之物会没有外装,即便是一块劣玉、一个顽石,都有自己的伴装,而这把含光剑却没有,有的只是一块破败不堪的烂麻布。
然而公输隐就要做揭掉这块烂麻布的第一人,他要成为这把云上之含光剑的第一任主人!
公输隐盘腿坐在洞口,阳光刚好照进了洞内。
公输隐解开泥布后,露出了含光剑的剑容。
整个剑身青铜秘纹令人痴迷,时隐时现,刚打开烂布时,剑身成青黑色,剑柄宽两指多,
呈土黄色。
剑重十斤一两,长两尺九寸,宽三寸半,靠近剑柄的剑身上,用细小的铭文刻着篆字,曰:含光闭月。
而当剑身被阳光
照射数息后,那剑身的颜色却变得明亮起来。
日光继续照射,那剑身上的秘纹一会子浅一会子深,这把剑就像是一个沙坑,而阳光就是那沙子一般,沙子源源不断的流进沙坑里,沙坑却像个无底洞,想要将所有的沙子吞进去肚里。
公输隐此刻盘膝而坐,周身就像处于一个辉光之中一般,而手中的含光剑就是那辉光的心源。
旁山风吃惊地看着有色延宾:“你出的主意?你怎么能让他们二人跟着我去送死呢?”
“阿风,你有所不知,起初,公输爷爷跟我商量计划之时,为了做得两手准备,我们才想到了凌岩与腊梅。
而且他二人也是真心实意想要报答与你,看在他们诚心可嘉的份儿上,我才答应了他们。
阿风,你可知眼下这几匹马是从何而来?
这些马匹正是凌岩与腊梅星夜牵来此处的,也只有他们能办到。
之前,你我都被各处爪牙盯得足不能出户,而凌岩与腊梅一直是下人出身,也没有出现在有色族中,所以他们是最为合适的人选。
当初制定这个逃跑计划的时候,公输爷爷和我都担心,万一我们不能找到你说的飞电怎么办,没有了飞电,就不能找到含光剑,没有含光剑我们就没法子与那些势力对抗,届时,只有马匹才能给你们线生机。
所以我和公输爷爷连夜命他二人牵马至此,在此等候我们。
当然,我也有过心思让他们二人沿路保护与你,但这些都是他们二人自己心甘情愿的,非我所逼!”
凌岩与腊梅听了有色延宾的话后,赶紧附和道:“主人,这一切都是我们心甘情愿的,与延宾公子无关,还请主人成全。”
旁山风不为所动,恨声道:“不行,你们二人赶紧怎么来就怎么回去,不许跟着我,听到没?”
凌岩与腊梅猛地跪拜叩首在地,不说话也不起身。
公输隐看到这个情景,心中太息道:“阿风,你此番若是让他们回去无异于亲手葬送了他们的性命,你可知为何?”
“为何?阿风让他们回去,才是救了他们一命!”
公输隐摇了摇手道:“非也非也。你此刻让他们回去,就是将他们的命拿给后面那些暗处之人,让他们杀了二人。”
旁山风争辩道:“怎么会?先前不是有两波大摇大摆地下山去了吗?”
公输隐笑了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也。先前那两波人能够活着,不仅是因为人多势众,他们杀起来动静太大,而且是因为那些势力暗自制衡,没有人敢轻易妄动而已。
然而此刻,若是二人就此下山,原路返回,定然有势力会为了从他们口中探知消息而百般虐待与他二人,而最后的结果,想必阿风你也能猜的出来。
所以,你若此刻让他们回去,就是让他们送死。”
“这……这……怎么会这样!”
旁山风半天说不出话来,有色延宾却道:”阿风,他们现在来都来了,就让他们加入吧,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不是?”
公输隐见旁山风天人相攻,正自矛盾,便沉声道:“既然如此,老夫便做了这个主,凌岩、腊梅你们就跟着阿风,好生保护于他便是!”
凌岩二人互望一眼,心中欢喜道:”小的谢过老先生!”
接着,旁山风也不得不接纳了凌岩与腊梅,五人重新整装,准备去那神秘山洞拿取含光剑。
“怎么会有五匹马?”
旁山风问。
“哦,是这样的,其中两匹马是小的二人上山时骑乘的,另三匹马是为您三位特意准备的。”
“既然如此,我们四人乘马,公输爷爷,您坐在飞电背上立刻!
飞电背上的毛皮很厚,行走之时一点也不觉得颠簸。”
旁山风没说完就要掺扶公输隐上虎背。
“阿风,还是你坐吧,像飞电这等灵物,是认主认生的,只有你骑着它才放心,再说了,我这把老骨头万一在极速中摔下来,那就得不偿失了,好了,赶紧上路吧,后面那些人估计也不远了,我们得快。”
公输隐四人骑马上山,虽然不太辛苦,可是这山路却不怎么好走。
反而旁山风所骑的驺牾飞电行走山路却如履平地,一会子跑的没影了,一会子又回来招呼有色延宾走快一些。
飞电极速穿行于山林之中的景象,着实让后面的四人吃了一惊,这样的速度即便是万里挑一的天下良驹也难以望其项背。
灵物果真不愧是灵物啊,这是四人心中最大的感慨。
半个时辰后,在飞电的带领下,五人终于来到了旁山风说得神秘山洞。
进到洞中后,旁山风第一时间凭着记忆找到了自己埋剑的地方。
虽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可这里的一切都似乎没有变一般,唯一的变化就是洞口多了许多白色骨架,而其中大多数是牛骨、羊骨。
旁山风找到埋剑地点后,便与有色延宾四人,纷纷执剑执骨挖了起来。
挖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旁山风就率先触到了石头,他脸上轻轻一笑,双手并用的开始徒手挖来。
很快旁山风就从坑中拿出了各种大小的石块,其中还有几块碧玉,这让有色延宾瞬间瞪大了眼睛。
旁山风不理有色延宾呆呆地看着碧玉,继续从坑中将石块扔出,不一会,旁山风便一手摸到了布包。
旁山风大喜,双手并用,一把从土坑中掣出了布包。
旁山风双手将布包递给了公输隐,让他过目。
在岁月与泥土的侵蚀下,麻布包已然有些朽坏,稍微用手轻拽一下,就能撕下一片布碎。
那上面曾经沾染的血迹泪痕早已不见了印记,只有土一样颜色的布包,还裹着这一把绝世之剑。
旁山风心想,会不会再过几年,这把含光剑也将敌不过岁月而腐朽败烂,此刻旁山风想到了生命,想到了时间这个东西。
公输隐双手握着这个布包,满眼尽是感慨。
想他一代盗跖魁首,所盗宝物无数,从来没有见过一件绝世之物会没有外装,即便是一块劣玉、一个顽石,都有自己的伴装,而这把含光剑却没有,有的只是一块破败不堪的烂麻布。
然而公输隐就要做揭掉这块烂麻布的第一人,他要成为这把云上之含光剑的第一任主人!
公输隐盘腿坐在洞口,阳光刚好照进了洞内。
公输隐解开泥布后,露出了含光剑的剑容。
整个剑身青铜秘纹令人痴迷,时隐时现,刚打开烂布时,剑身成青黑色,剑柄宽两指多,
呈土黄色。
剑重十斤一两,长两尺九寸,宽三寸半,靠近剑柄的剑身上,用细小的铭文刻着篆字,曰:含光闭月。
而当剑身被阳光
照射数息后,那剑身的颜色却变得明亮起来。
日光继续照射,那剑身上的秘纹一会子浅一会子深,这把剑就像是一个沙坑,而阳光就是那沙子一般,沙子源源不断的流进沙坑里,沙坑却像个无底洞,想要将所有的沙子吞进去肚里。
公输隐此刻盘膝而坐,周身就像处于一个辉光之中一般,而手中的含光剑就是那辉光的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