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金枪鱼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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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空中俯视下方 ,热闹过后的苍梧镇开始归于平静。
这种平静并非寂静无声,而是一种内心的安宁与满足。
此时最热闹的不是菜市场,而是程记制鞋厂和制衣厂。
制衣厂里,从早到晚,缝纫机的哒哒声声不绝于耳,仿佛是工厂的心跳声,有力地跳动着,推动着生产的进行。
工人们身着统一的工作服,戴着口罩,帽子,穿梭在流水线上。
他们的脸上洋溢着专注和热情,每一件衣服都是他们辛勤劳动的结晶。
厂门口,程大福和李氏正指挥着工人往一长溜的马车上装羽绒服,靴子,要送到镇子外的仓库里。
俩人回到家时,张氏正好在做午饭。
“奶,我们回来啦!”
张氏裹着围裙,拿着锅铲,一脸欣喜的从厨房里快步迎了出来。
“哎呀!我的两个宝回来啦,饿不饿,再等会儿,奶马上就做好饭了。”
“奶,我们带了好东西回来,今天中午加菜。”
“带了啥好东西 ,快给奶看看。”
这时厨房里飘出一股难味 的味道。
程星晚耸了耸小鼻子。
“什么东西烧焦了?”
“哎呦,我的菜!”
张氏这才想起锅里还炒着菜呢,急忙跑回了厨房。
程星晚用意念从空间里抓了一条近八百斤重的蓝鳍金枪鱼出来。
这鱼原本正在海水里悠闲自在的觅食,突然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抓起。
骤然间离开了赖以生存的海水,瞬间便开始变得呼吸困难。
他剧烈的挣扎着,在地面上使劲蹦跶拍打。
张氏被它拍打地面的声音吸引了出来,却没成想会看到一条比猪还大的鱼。
“哇!好大一条鱼,这就是你们去那什么海边抓的?”
“是啊,这鱼好好吃的,奶,今天中午我就要吃!”
金枪鱼蹦跶了许久,许是累了,亦或是缺氧,它不再挣扎,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鱼鳃无力地张合着,等待最后的时刻到来。
“这鱼太大了 ,我可不会杀,去叫你爷爷他们回来。”
“八哥,你快去叫爹和爷爷回来分鱼,这鱼要新鲜吃,留不得,把大爷爷二爷爷他们也叫来,咱们给每家每户都分一点吧。”
墨君羿拔腿往外跑。
程星晚紧接着又拿了七十二条石斑鱼,几大桶虾蟹,海螺以及鱿鱼堆在金枪鱼旁边。
大伙儿为了她爹起早贪黑忙活了半个月,这些鱼虾,就当是她回馈给大家的谢礼了。
刚好大伙儿都在鞋厂门口。
起初,程老头几人听墨君羿叫他们回家还纳闷呢,杀鱼这种小事,家里的女人们不就是做饭时顺手的事情吗,怎么还用得着专门来叫他们回去呢。
等他们回到家,看见院子里那条体型庞大的金枪鱼时,先是被震惊了一把,随后便纷纷上前,围着大鱼赞叹不已。
程老头接过张氏递过来的菜刀,在大鱼身上按了按。
“这刀不行,肉太厚了,得让大根哥带着他吃饭的家伙过来,这么大的鱼,交给他这个行家才不至于浪费。”
“我去叫他!”
刚好是吃饭的点,大家都回来了,路过程老头家时见大伙儿都围在一起发出一声声赞叹声,便都围了过来。
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鱼,众人顿时都拔不动脚了。
听到要去请程大根,人群中的一个年轻人拔腿就往外跑。
那边张氏已经带着一帮妇人开始分其他鱼了。
并且由墨君羿现场教学各种海鲜的做法。
程大根很快便扛着他的大刀赶过来了。
这刀跟着他几十年了,锋利无比。
只见他手持屠刀,利落的剖开大鱼的肚子。
将鱼腹中的内脏全部都清理出来。
随后便朝鱼鳃砍去,三下五除二便将鱼鳃全部切掉了。
接下来便是砍掉尾巴,紧接着砍去尾鳍和胸鳍。
最后把巨大的鱼头砍下来。
剩下的便是主要的部分。
首先从金枪鱼的肚子肚子部位来上一刀,然后在鱼背部和腹部的中间位置下刀。
随着锋利的刀刃来回游走,金枪鱼的鱼腹肉被切割了下来。
这个部位也是金枪鱼最肥美的地方。
一口破千的金三角就在这一块肉里。
待去除掉鱼腹肉的筋膜后,再将靠近鱼尾的腹部肉切下。
紧接着再从中间横向来一刀。
接下来便开始切割鱼背肉。
背部肉最为筋道,肉味十足,几乎全部是颜色暗红的肉。
这种肉用来做成刺身最好吃。
鱼骨用来煲汤也非常不错。
程大根动作行云流水,整个切割鱼肉的过程让人看了非常解压。
大鱼被分成几大块,程老头拿来一个大秤,要给大鱼先称重,待会儿才好分配。
过秤后,金枪鱼的纯肉还有四百五十多斤。
每家每户能分得十八斤。
那边,大伙儿已经从墨君羿那里学会了几种食材的烹煮方法。
并且已经品尝过了它们有多么美味。
迫不及待的带着自己分到的海鲜回家去了。
此时李氏也已经回来了。
用金枪鱼肉制作美食,没人比她更在行了。
当大家在饭桌上看着一桌子鲜红的生鱼肉时。
纷纷大眼瞪小眼,无从下手。
“这肉还是生的吧,不用煮吗?”
程老头忍不住将心头的疑惑问了出来。
“爷爷,这鱼就是要生吃才好吃,我吃给你看。”
程星晚夹起一块鱼腹肉放入口中,闭上眼睛慢慢嚼动。
墨君羿见她吃得一脸满足,迟疑了片刻后,忍不住也夹起一块刺身放入口中。
肉质软滑而不失嚼劲,一口进嘴,回味无穷。
忍不住再夹起一块大腹,蘸上酱油。
大腹油脂多,舌尖一轻轻抿,整个鱼肉便化开了。
油脂的香气仿佛在舌尖跳舞。
他瞬间便爱上了这种味道。
这时,李氏和程泽礼为了打消大家的疑虑,也纷纷朝生鱼肉伸出了筷子。
见他们都一脸享受的样子,桌上其他人也跃跃欲试。
最后只有程老四和韩宇接受了这个味道。
程老头和张氏,以及王大夫都对它们无感。
比起生鱼肉,他们更加青睐于鲜嫩美味,刺少的清蒸石斑鱼和肉嫩味美的蒜蓉大虾。
对于程星晚和墨君羿两人是怎么把这么大的一条大鱼,以及这一大堆生龙活虎的海鲜弄回来的,程家村的人一点都不在意。
只有韩宇一人有些诧异与疑惑。
刚开始来到这里时,他发现不少古怪之处,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便也慢慢习惯了。
此刻他正欢快的享受着美食,根本就无暇去胡思乱想。
在高空中俯视下方 ,热闹过后的苍梧镇开始归于平静。
这种平静并非寂静无声,而是一种内心的安宁与满足。
此时最热闹的不是菜市场,而是程记制鞋厂和制衣厂。
制衣厂里,从早到晚,缝纫机的哒哒声声不绝于耳,仿佛是工厂的心跳声,有力地跳动着,推动着生产的进行。
工人们身着统一的工作服,戴着口罩,帽子,穿梭在流水线上。
他们的脸上洋溢着专注和热情,每一件衣服都是他们辛勤劳动的结晶。
厂门口,程大福和李氏正指挥着工人往一长溜的马车上装羽绒服,靴子,要送到镇子外的仓库里。
俩人回到家时,张氏正好在做午饭。
“奶,我们回来啦!”
张氏裹着围裙,拿着锅铲,一脸欣喜的从厨房里快步迎了出来。
“哎呀!我的两个宝回来啦,饿不饿,再等会儿,奶马上就做好饭了。”
“奶,我们带了好东西回来,今天中午加菜。”
“带了啥好东西 ,快给奶看看。”
这时厨房里飘出一股难味 的味道。
程星晚耸了耸小鼻子。
“什么东西烧焦了?”
“哎呦,我的菜!”
张氏这才想起锅里还炒着菜呢,急忙跑回了厨房。
程星晚用意念从空间里抓了一条近八百斤重的蓝鳍金枪鱼出来。
这鱼原本正在海水里悠闲自在的觅食,突然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抓起。
骤然间离开了赖以生存的海水,瞬间便开始变得呼吸困难。
他剧烈的挣扎着,在地面上使劲蹦跶拍打。
张氏被它拍打地面的声音吸引了出来,却没成想会看到一条比猪还大的鱼。
“哇!好大一条鱼,这就是你们去那什么海边抓的?”
“是啊,这鱼好好吃的,奶,今天中午我就要吃!”
金枪鱼蹦跶了许久,许是累了,亦或是缺氧,它不再挣扎,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鱼鳃无力地张合着,等待最后的时刻到来。
“这鱼太大了 ,我可不会杀,去叫你爷爷他们回来。”
“八哥,你快去叫爹和爷爷回来分鱼,这鱼要新鲜吃,留不得,把大爷爷二爷爷他们也叫来,咱们给每家每户都分一点吧。”
墨君羿拔腿往外跑。
程星晚紧接着又拿了七十二条石斑鱼,几大桶虾蟹,海螺以及鱿鱼堆在金枪鱼旁边。
大伙儿为了她爹起早贪黑忙活了半个月,这些鱼虾,就当是她回馈给大家的谢礼了。
刚好大伙儿都在鞋厂门口。
起初,程老头几人听墨君羿叫他们回家还纳闷呢,杀鱼这种小事,家里的女人们不就是做饭时顺手的事情吗,怎么还用得着专门来叫他们回去呢。
等他们回到家,看见院子里那条体型庞大的金枪鱼时,先是被震惊了一把,随后便纷纷上前,围着大鱼赞叹不已。
程老头接过张氏递过来的菜刀,在大鱼身上按了按。
“这刀不行,肉太厚了,得让大根哥带着他吃饭的家伙过来,这么大的鱼,交给他这个行家才不至于浪费。”
“我去叫他!”
刚好是吃饭的点,大家都回来了,路过程老头家时见大伙儿都围在一起发出一声声赞叹声,便都围了过来。
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鱼,众人顿时都拔不动脚了。
听到要去请程大根,人群中的一个年轻人拔腿就往外跑。
那边张氏已经带着一帮妇人开始分其他鱼了。
并且由墨君羿现场教学各种海鲜的做法。
程大根很快便扛着他的大刀赶过来了。
这刀跟着他几十年了,锋利无比。
只见他手持屠刀,利落的剖开大鱼的肚子。
将鱼腹中的内脏全部都清理出来。
随后便朝鱼鳃砍去,三下五除二便将鱼鳃全部切掉了。
接下来便是砍掉尾巴,紧接着砍去尾鳍和胸鳍。
最后把巨大的鱼头砍下来。
剩下的便是主要的部分。
首先从金枪鱼的肚子肚子部位来上一刀,然后在鱼背部和腹部的中间位置下刀。
随着锋利的刀刃来回游走,金枪鱼的鱼腹肉被切割了下来。
这个部位也是金枪鱼最肥美的地方。
一口破千的金三角就在这一块肉里。
待去除掉鱼腹肉的筋膜后,再将靠近鱼尾的腹部肉切下。
紧接着再从中间横向来一刀。
接下来便开始切割鱼背肉。
背部肉最为筋道,肉味十足,几乎全部是颜色暗红的肉。
这种肉用来做成刺身最好吃。
鱼骨用来煲汤也非常不错。
程大根动作行云流水,整个切割鱼肉的过程让人看了非常解压。
大鱼被分成几大块,程老头拿来一个大秤,要给大鱼先称重,待会儿才好分配。
过秤后,金枪鱼的纯肉还有四百五十多斤。
每家每户能分得十八斤。
那边,大伙儿已经从墨君羿那里学会了几种食材的烹煮方法。
并且已经品尝过了它们有多么美味。
迫不及待的带着自己分到的海鲜回家去了。
此时李氏也已经回来了。
用金枪鱼肉制作美食,没人比她更在行了。
当大家在饭桌上看着一桌子鲜红的生鱼肉时。
纷纷大眼瞪小眼,无从下手。
“这肉还是生的吧,不用煮吗?”
程老头忍不住将心头的疑惑问了出来。
“爷爷,这鱼就是要生吃才好吃,我吃给你看。”
程星晚夹起一块鱼腹肉放入口中,闭上眼睛慢慢嚼动。
墨君羿见她吃得一脸满足,迟疑了片刻后,忍不住也夹起一块刺身放入口中。
肉质软滑而不失嚼劲,一口进嘴,回味无穷。
忍不住再夹起一块大腹,蘸上酱油。
大腹油脂多,舌尖一轻轻抿,整个鱼肉便化开了。
油脂的香气仿佛在舌尖跳舞。
他瞬间便爱上了这种味道。
这时,李氏和程泽礼为了打消大家的疑虑,也纷纷朝生鱼肉伸出了筷子。
见他们都一脸享受的样子,桌上其他人也跃跃欲试。
最后只有程老四和韩宇接受了这个味道。
程老头和张氏,以及王大夫都对它们无感。
比起生鱼肉,他们更加青睐于鲜嫩美味,刺少的清蒸石斑鱼和肉嫩味美的蒜蓉大虾。
对于程星晚和墨君羿两人是怎么把这么大的一条大鱼,以及这一大堆生龙活虎的海鲜弄回来的,程家村的人一点都不在意。
只有韩宇一人有些诧异与疑惑。
刚开始来到这里时,他发现不少古怪之处,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便也慢慢习惯了。
此刻他正欢快的享受着美食,根本就无暇去胡思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