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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隆——!

    雷声响起,黑云象一群奔腾咆哮的野马。一层层漫过头顶,越聚越厚,越压越低,好像站在楼顶就能扯一片下来,更是使得整个房间也变得压抑起来。

    一阵大风从外边吹了进来,瞬间将烛火吹灭,整个房间陷入黑暗当中。

    雨水混着泪水,伤感的从习羽翎的脸颊滑落。额前的几缕头发荡在眉前。

    雨水顺着她颀长的脖颈流进衣服里,湿透了衣衫,勾勒出曼妙身影。

    “我是被师傅从死人堆里捡出来的,师傅说我本是该死之人,只不过老天瞎了眼,所以没有让我死去,像我这种本是该死之人却没有死,是会给人带来无尽的灾厄。”

    黑暗里边,细腻的声响轻轻飘荡着,像是在哭泣,又时而闪过几滴晶莹的泪光。

    “从碰到你那天开始,我就应该离开,而不是像如今这般,不断的给你,还有沈家带来灾厄。若不是师傅出现的话,如今我已经害你死在了紫竹里……师傅说的没错,我本是该死之人,我只会给人带来灾厄。”

    黑暗当中,唐逸终于浮现笑容,说道:“所以这几天你寻着蹩脚的借口,自称是为了教我功夫,便抓起来将我一顿暴打,目的则是让我讨厌你?”

    习羽翎没有话语,显然是默认了。

    唐逸贱贱笑道:“你可能不知道,其实这世界有一种人,他们认为打是情,骂是爱,爱到深处用脚踹。但好巧不巧的是,你也是暴打我一顿想让我讨厌你,但是我现在反而是不可遏制的喜欢上小娘子你,你说怎么办?”

    习羽翎脸色微红,气道:“你!”

    这世上哪有像他如此无奈之人,她明明是想忘记唐唐逸的,但她发现自己办不到。

    或许,在感情这件事情上面,习羽翎的确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她选择了最为直接的方法,既然她忘不掉唐逸的话,那就让唐逸忘掉自己,而最为简单的方法就是揍他!

    狠狠的揍他!揍得他想到自己的就害怕!这样两个人就不会有好结果了!

    但没想到的是,这无奈早就知道,偏偏还说出这样的话,这不是存心要气她!

    唐逸耸了耸肩,说道:“你若是要离开的话便离开吧。不过若是去天都话这倒是没关系,我迟早都会亲自去天都一趟的。就当是我家小娘子先跑出去游玩忘记回家,我这个丈夫生气了,再跑过去将她娶回家便是了。”

    习羽翎脸色微红,气道:“谁是你家小娘子了!”

    唐逸嘿嘿笑道:“不承认是吗?那行!既然小娘子你不承认也没事,到时候我就站在天都城的城墙上面,我就冲着人群大喊,我就说有个杀人不眨眼的妖女是我的小娘子,可是她对我始乱终弃了,我也不想活了,我要跳城门啦!我相信很多看热闹的天都百姓,一定会非常好奇发生什么事情的。”

    习羽翎没想到唐逸会这样说,气道:“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子!你这是……”

    唐逸笑道:“我人就是这么得贱,不然小娘子你越打我,我怎会越喜欢被打呢!所以啊,我就先让你去天都游玩,待等到你家相公我升迁之日,我再到天都城墙上面大喊几声,剧情我都已经想好了,叫做“唐大人为爱城楼高喊,相思千语情动天!”,如此故事,定是是能够名震天下,成为一段美妙的传世佳话!”

    “奸商!”习羽翎脸色通红,气道。

    但心里边却是想到,若是唐逸真的高中状元,到时候以他无法无天的性格肯定会跑到城门大喊。

    到那时候,她又该如何抉择?

    “奸商?对啦!就是奸商。”

    唐逸嘿嘿笑道:“小娘子你这条命是我救得,现在你整个人都是我的,即便你不承认也不行。

    至于你说会给人带来灾厄,你说巧不巧,我这人日子一直过得一帆风顺,一点感觉到都没有,要是整天无所事事,我反而是觉得闷得慌,所以能够娶到小娘子你,那我可是大赚特赚!每天都是过得提心吊胆,这日子……多新鲜啊!”

    “你!”

    习羽翎心中又气又喜,偏偏对唐逸这样的无奈却是无可奈何。她寻了一处位置坐下,将大脑袋依靠在双腿上,轻声说道:“你可知那天晚上追杀我们的是什么人?”

    唐逸摇了摇头,习羽翎说道:“他们都是大公子的手下。”

    “大公子?”

    唐逸脸色微滞,这个称呼他倒是第一次听说,一般来说不都是用姓氏来称呼公子,怎有人会被称呼为“大公子”。

    于是唐逸从习羽翎那里,终于是第一次详细听闻了这位所谓大公子的故事:

    ……

    ……

    据说有这么个英俊秀气的少年,他出身乡下,身世有些凄惨,从小父亲便与一位姑娘私通,父亲发现竟然得了孩子之后便连夜就逃跑了,于是留下那位姑娘就生下少年,独自抚养。

    那些年里,风雨飘摇,没爹的野种,成了少年成长当中最常听到的话。

    即便后来姨妈在宫里得宠,少年去了天都,也仍旧会听到类似的嘲讽。

    少年性格桀骜,不训不服,自认为但凡心中有不平事,便用手上的拳头解决问题,于是他从乡下达到县城,再从县城打到州城,最后打到京城,无论对方有多少人,无论对方有多大势力,少年未曾畏惧。不过,令让人们觉得新奇的是,少年总能够赢过对方,而他也总能够毫发无损。

    在明月朗照的夜里,手下们总时常能见到他冷峻果决的双眸。

    直到有一天,他在京城偶然认识了一位先生,那位先生告诉他,跟那群人打架没意思,你若是真有血气,该当从军,为国效力。

    少年跟先生有种相见如故之感,便主动跟这位先生聊天,两人没有谈天论地,也没有引经据典,而是将生存之道,逆境何为,顺意何为。

    先生的话语令少年有些茫然,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价值,当初他的娘亲为何要将作为野种的自己生下来,更是使得自己饱受大眼挨骂。

    先生当时跟少年解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一个不害怕被埋没的人,就永远不会被埋没。

    不论是劫匪,山贼,大贩,官员,经商的还是其他的职业,只要是干着自己喜欢的事业,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就是其存在的意义。

    我不能说他们做的都是对的,他们肯定认为自己是没错的,这样也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被埋没,他有存在的意义。又何必在乎身份,名誉,财富,有没有人记得你。

    你只需做你想做的,大胆去做便是了。

    彼时少年的舅舅正打赢了几场大仗,风头一时无两。

    少年身边也有人相继想要跑去参军。

    少年皱起眉头,请教问许先生,说:“为什么要从军呢?”

    “这是另外一个很长的故事了”许先生叹口气,说:“当年建国之初,太祖圣上被蛮夷围困三天三夜,皇后还被蛮夷首领用书信取笑,并命她过去部落陪寝。

    皇后忌惮蛮夷,只能回书,说自己年老色衰,无法侍奉,还送去了几十位美女,卑微示好。

    此后几十年间,蛮夷掳掠乾朝之人,如赶牛羊,朝廷还要年年派公主和亲,忍气吞声,卧薪尝胆,也不过如此。

    直到当朝圣上,一句:寇可往,我亦可往,我同圣上长驱直入,大漠横行,竟打赢了蛮夷之人。

    圣上说,从此,攻守异形了,要让大唐几十年的屈辱,血债血偿。”

    只可惜的是这位圣上穷兵黩武,疑心病重,使得当年的朝廷变得犹如一滩浑水,传授少年的先生在最后更是选择离开。

    而那位圣上在知道少年存在之后,又知道他那位许先生的学生,圣上便把少年接到宫中,来当自己的侍卫,并将孙子兵法倾囊相授,最后更是让少年也成为了将军。

    当时少年正听另外一位先生讲孙子兵法,恰好圣上经过,却见少年摇了摇头,他对那位先生说,兵法我是不会听的。用兵之道存乎一心,何必要听古人云?

    圣上一拍大腿,觉得少年是可造之材,不愧是先生的学生。当即让少年跟在军中,本意是让少年先历练历练。

    那年,少年十八岁,气宇轩昂,风光无二。

    圣上分给了他八百兵马,并叮嘱他,大漠风沙狂,很容易迷路至死,切记千万要大心。

    少年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他感受着手里的长枪,望着浩荡兵马连成线,突然笑了。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少年心里想到,他看着漫天黄沙,看着兵马连线,看着八尺长枪。他忽而觉得这里才是属于他的世界,他将会是这里的王!

    兵士们开始拥护这位少年将军,更有一些老兵开始教授少年将军如何在戈壁滩前行,时而有大兵过来跟少年将军畅所欲言,少年将军很快便跟他们打成一团。

    这一次,他终于是第一次感受到了许先生所说的,那种活着存在的意义之感。

    那一战兵马损失殆尽,但领队将军依然是亲率大军与蛮夷右贤王主力作战。

    当时有将军叮嘱这位初露锋芒的少年,说好好看,好好学,不可轻举妄动。

    少年点了点头,但心里却是不服,提着长枪直接向着大漠深处前进。

    八百兵马,在这种沙漠战场上是又没什么用出,但少年却是寻着右贤王兵马的痕迹,长枪一挥,独自带兵跑出了数百里之外。

    未曾想,数百里外,竟然有着蛮夷大营,而且蛮夷刚经历一场战事,正处于整备松懈状态,少年长笑一声,提枪纵马,杀了个措手不及,杀了场行军大胜!

    八百斩两千,还砍死了单于的爷爷,俘虏了蛮夷相国叔父。

    传这件事情传到到圣上耳中,就连圣上都不敢置信,前去军中历练的少年,初出茅庐,竟然打出如此战绩!

    圣上大喜过望,认为少年有天纵资质,继续安排他出征,说一定要打得蛮夷不敢南下,要让他们知道大唐雄风。大唐从黄河流域那么点土地扩展至今,可不是省油的灯!

    于是,少年就像开了挂一样,连战连胜,同行的将军要么就是迷路,要么就是惨胜,唯有少年孤军深入,还能势如破竹。

    一年之内,斩敌四万,尽收河西大地。

    这次轮到蛮夷人哭了,那年少年比不过才二十二岁。

    然而,某一天少年却是厌倦杀戮,看着身旁将士疲惫不堪,看着漫天黄沙烽烟四起,看着手中长枪血流不断。

    某一瞬间,少年陷入了长久的迷茫当中,现在他所做的这些事情,真的是他心里边想做的吗?若真是他心里边想做的,让他为何会觉得厌倦?

    少年放下长枪,某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少年再一次来找他的先生。

    他问先生,无尽的杀戮是难道现在他存在的意义吗?

    先生微微一笑,说道“令无数大唐百姓安居乐业才是你存在的意义。”

    少年略微沉默,忽而问道:“可是弟子曾听闻,有大唐的百姓一直视弟子为野种。”

    先生笑容僵住,久久没有回应。但是,正当先生准备替百姓解释,却看到少年露出了笑容,那是先生从未见过的笑容。

    以前少年也曾笑过,那是一种从骨子里边带着新奇欣喜之意的灿烂笑容。但此时此刻,少年的笑容,有些苦涩,有些仇恨,有些失望,更多的则是感觉被先生所欺骗的愤怒。

    少年心里想到,一直以来连先生也将他视为野种吧。

    “先生,弟子觉得最能体现野种存在意义的,不是令无数大唐百姓安居乐业,弟子觉得应该是令无数人懂得生命意义如何的弥足珍贵。”

    “弟子心里不懂,明明弟子无数的将士在为这些百姓抛头颅,洒热血,明明弟子也是提着长枪,每日征战厮杀在战场当中,为何还是有人不明大弟子存在的意义?

    为何还是有人要认为弟子是个野种?

    难道是先生欺骗弟子?

    弟子所作的并非正确,也并非弟子心里边所想做的?”

    “既然先生无法给弟子答案,那么这个问题弟子会谨记在心,弟子会亲自寻找到底什么才是弟子生存下去的意义。”

    从那天开始,少年开始专注于朝政治理,甚至当初令他非常欣赏的先生,少年也逐渐不放在眼里,很快少年几番谏言,使得朝政治疗完善,少年再一次成为了圣上身边器重的红人。

    但是,就在某一天,生性多疑的圣上,却忽然得了病症,开始身体出现不适,无法在处理朝政,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大唐朝廷变得浑浊不堪,有人说这一切都是少年所为,他的先生曾经当庭怒斥少年,过了没几天,先生妻儿便莫名惨死在京城街道。

    从此他的先生便再未出现在朝政当中。

    但这位少年似乎有着自己别样的目的,他私底下不仅左右朝廷中的重臣,更是手上掌握了无数人的把柄。

    据说,少年心性杀戮,曾经有人暗杀他,过后其家族更是遭到灭顶之灾。

    随着时间流逝,有人将这位将这位少年取了个绰号名外“大公子”,少年呵呵一笑,说道:“大智若愚,与其叫智公子,还不如叫大公子,我当真是愚蠢至极。”于是,人们便相继称呼这位少年为大公子。

    ……

    ……

    关于大公子的故事,唐逸可谓是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这位大公子如此年纪轻轻,竟然有着如此高的成就,这要是写成话本小说的话,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男主角啊!

    这一生简直就是开挂啊!

    习羽翎只是简单介绍这位大公子,但有关她为何要暗杀大公子的事情却是只字未提。

    唐逸也没有寻问,之前就已经说过,等到习羽翎想说的时候,他便会认真的听她讲。

    唐逸略微沉吟,眉头微皱,问道:“你此番来江南是为了刺杀那个小王爷,但现在小王爷依然是活得好好的。反而是有其他贼人追杀你,你现在突然选择回去,是不是跟那位大公子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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