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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十,李氏突然宣布,说明天要去洛城。因为中秋节快到了,他们要赶回去,给洛城的祖父拜节。
叶雪英此时升到了十三级了,对传说中的洛城,传说中的侯府非常感兴趣。她毫无反对的答应了跟着一起去。
李氏松了口气,女儿一向对侯府不喜欢,以往老要哄好久,才肯答应回去。
临行前,叶雪英向父亲撒了回娇,从父亲收藏的武库里,硬要走了他珍藏的一弓一剑。
叶将军是典型的武将,不爱珠宝,只爱兵器。他收藏了十多件神兵。
叶雪英挑了张最强的铜胎鹊画弓和一柄切金断玉的青锋剑。
早在半个月前,李氏就开始准备各『色』礼品。八月十一日,叶家动身了,留下了一个管家带着一队护卫和二十多下人在家看家。
三十辆大车络绎向州城洛城而去。
李氏坐在第一辆马车上,叶雪英坐第二辆车,嬷嬷丫环们挤在四辆车上。还有三辆车是给三位叶家公子休息的。其余车上装的都是礼品和行李。叶指挥使带着儿子们,与上百亲兵随从骑马护送。叶府几乎倾巢出动,这一大队人将近两百人。
出了县城,叶雪英很是兴奋,这是她来这个世界第一次出远门。
她探头好奇的看着古代的原野。看了不到三分钟,她就缩回头来,死寂无人的山野,一成不变的景『色』,破烂的道路,漫天的灰尘,真是让人受不了。
她本来还想骑骑马的,她现在有三匹马。父亲送的红马取了个红影的名字。意思是红『色』的影子,称赞这马跑起来象影子一样的快。大哥送的青花宝马就直接叫青花了。后来三哥又托人从洛城给她买了匹白马,叫银子。
但路上两百多匹马跑起来,灰尘实在是太大,她受不了。
叶雪英只好歪在车厢里,『摸』出本最新出的话本来看。这是她三哥托人从洛城淘来的。
一路行到中午,叶家就在路边树林里野餐。到了晚上,终于赶到了邻县的小县城。叶家在驿站住了下来,因为城里没有大客栈,上百人的大队伍在小县城客栈完全住不下。
叶雪英下了车,观察了下这传说中的古代驿站。院子很大,三进的房子。斑驳的墙,显然年久失修,里面只有一个管事的和三个伙计。粗陋的桌椅家具,布满蛛网的屋檐房顶,发霉的被子散发出难闻的味道。
这种驿站,名义上是给路过的官员免费住的,其实真正有品级官员一般都不来住。官员出行,要么住大客栈,要么有当地官府接待,或者借宿在豪商家。来住的往往是信使,传令兵,捕快,小吏,锦衣卫密探等人。他们来这图的是免费的住宿和吃喝。
叶指挥使选择在这住,其实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信不过人来人往的客栈,也信不过当地的官府和商人。住在这,他可以用自己上百亲兵和家里的几十名护卫,把这布置得跟小城堡似的。这里又是朝廷的地方,二叔即使派人来暗杀,都有极大的顾忌。
驿站的肮脏和丑陋,让叶雪英顿时兴味全无。大半年的奢华生活,让她的生活品味迅速腐化。她迅速跑到院中,不肯进去住。
李氏到不觉意外,女儿一向娇气。她『摸』了『摸』女儿的头,说:“出门在外就是这样,要是不愿意,你晚上就在车上睡吧。”
驿站的管事送来了从邻近的村庄征来的鸡鸭鱼肉和米粮。叶家人自己生火做饭,对付了一顿。
当晚,叶雪英就带着杜鹃两丫环睡在马车上。
次日醒来,叶雪英发现自己已在路上。一路无话,赶了三天路,他们终于到了洛城。
叶雪英掀开车窗帘,探头望去。十六米高的城墙,全由一米长一尺高的青石砌成。一眼望不到头,周长数十里的城墙将洛城牢牢护住。城墙上犹可见斑驳褪『色』的大片血迹,箭矢和刀斧的残痕更是无数。
洛城是直面西北游牧民族入侵的第一座重镇,十年前就曾有上万敌军攻到洛城城下。
洛城是西北远疆最繁华的城市,它是洛州的首府,最大的商业中心,全州的权力中心,西北最坚固的军事要塞。洛州的高官权贵尽居于此。
进了城,城里的人烟稠密,平民带驻军,共有三十多万人。街上商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
叶雪英点头,这才是大城该有的样子。
又行了近一小时,车队终于到了侯府门前。
门前有两只大石狮子,一队盔甲鲜明的士兵在边上站着。门额上黑底金字武安侯府。
侯府钉着大铜钉的朱红大门洞开,守门护卫取走一尺高的门槛。车队直入大院行出里许,停在了二门前。
车队停了,众人下了车。亲兵和护卫离开,去外院安住。二门里迎出来几十个粗使婆子们,她们坐上车夫的位置,赶着车进了后院。
走了半里地,在一栋大房屋前,车队再次停了下来。
叶雪英下了车,好奇的看看四周。她记忆里自然是有侯府的印象的,但与看到实物的感觉完全不同。这里是侯爷和侯夫人居住的荣安堂,处处金碧辉煌,恢宏华丽。
以叶雪英在叶府养出来的眼力,稍微给这荣安堂估了下价,光材料价就价值数十万白银。她暗中吐了下舌头,为侯府的富贵点了三十二个赞。
想到自己是这家的嫡系小姐,她不由暗自得意。转念一想,她要安享这份荣华富贵,还没那么容易,她首先得干掉她的亲二叔,帮助她父亲坐稳侯府世子的位置才行。
跟着家人进了大堂,叶雪英眼睛一扫,将堂内情形尽览无遗。
老侯爷和侯夫人坐在主位上。老侯爷与叶将军长得很像,他保养得很好,看上去不象五十多岁的老人,但象是叶将军的兄长。他脸上微带着笑意,望着下面的子孙。老侯爷眼神凶猛如狼,一副位高权重,视人如无物的样子。嘴角两边的法令纹深得吓人,叶雪英记得小说里说,这种人往往冷酷无情。
侯夫人杨氏同样保养得极好,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看上去象三十多岁的人,皮肤白皙娇嫩,只有眼角鱼尾纹遮掩不住的暴『露』出她的真实年纪。她就象一朵压制在琥珀里的干花,看上去仍然漂亮,风韵犹存,看得出她年青时一定是位大美女。可是现在却让人感觉已然凋谢多年,全无一丝鲜花的鲜活气,仿佛随时都会褪『色』枯萎。
她的脸上虽也带着笑意,叶雪英一眼就看出来,那笑是停在表面上的。叶雪英脑海闪过一句俗话:皮笑肉不笑。老太太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憎厌之『色』。
八月初十,李氏突然宣布,说明天要去洛城。因为中秋节快到了,他们要赶回去,给洛城的祖父拜节。
叶雪英此时升到了十三级了,对传说中的洛城,传说中的侯府非常感兴趣。她毫无反对的答应了跟着一起去。
李氏松了口气,女儿一向对侯府不喜欢,以往老要哄好久,才肯答应回去。
临行前,叶雪英向父亲撒了回娇,从父亲收藏的武库里,硬要走了他珍藏的一弓一剑。
叶将军是典型的武将,不爱珠宝,只爱兵器。他收藏了十多件神兵。
叶雪英挑了张最强的铜胎鹊画弓和一柄切金断玉的青锋剑。
早在半个月前,李氏就开始准备各『色』礼品。八月十一日,叶家动身了,留下了一个管家带着一队护卫和二十多下人在家看家。
三十辆大车络绎向州城洛城而去。
李氏坐在第一辆马车上,叶雪英坐第二辆车,嬷嬷丫环们挤在四辆车上。还有三辆车是给三位叶家公子休息的。其余车上装的都是礼品和行李。叶指挥使带着儿子们,与上百亲兵随从骑马护送。叶府几乎倾巢出动,这一大队人将近两百人。
出了县城,叶雪英很是兴奋,这是她来这个世界第一次出远门。
她探头好奇的看着古代的原野。看了不到三分钟,她就缩回头来,死寂无人的山野,一成不变的景『色』,破烂的道路,漫天的灰尘,真是让人受不了。
她本来还想骑骑马的,她现在有三匹马。父亲送的红马取了个红影的名字。意思是红『色』的影子,称赞这马跑起来象影子一样的快。大哥送的青花宝马就直接叫青花了。后来三哥又托人从洛城给她买了匹白马,叫银子。
但路上两百多匹马跑起来,灰尘实在是太大,她受不了。
叶雪英只好歪在车厢里,『摸』出本最新出的话本来看。这是她三哥托人从洛城淘来的。
一路行到中午,叶家就在路边树林里野餐。到了晚上,终于赶到了邻县的小县城。叶家在驿站住了下来,因为城里没有大客栈,上百人的大队伍在小县城客栈完全住不下。
叶雪英下了车,观察了下这传说中的古代驿站。院子很大,三进的房子。斑驳的墙,显然年久失修,里面只有一个管事的和三个伙计。粗陋的桌椅家具,布满蛛网的屋檐房顶,发霉的被子散发出难闻的味道。
这种驿站,名义上是给路过的官员免费住的,其实真正有品级官员一般都不来住。官员出行,要么住大客栈,要么有当地官府接待,或者借宿在豪商家。来住的往往是信使,传令兵,捕快,小吏,锦衣卫密探等人。他们来这图的是免费的住宿和吃喝。
叶指挥使选择在这住,其实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信不过人来人往的客栈,也信不过当地的官府和商人。住在这,他可以用自己上百亲兵和家里的几十名护卫,把这布置得跟小城堡似的。这里又是朝廷的地方,二叔即使派人来暗杀,都有极大的顾忌。
驿站的肮脏和丑陋,让叶雪英顿时兴味全无。大半年的奢华生活,让她的生活品味迅速腐化。她迅速跑到院中,不肯进去住。
李氏到不觉意外,女儿一向娇气。她『摸』了『摸』女儿的头,说:“出门在外就是这样,要是不愿意,你晚上就在车上睡吧。”
驿站的管事送来了从邻近的村庄征来的鸡鸭鱼肉和米粮。叶家人自己生火做饭,对付了一顿。
当晚,叶雪英就带着杜鹃两丫环睡在马车上。
次日醒来,叶雪英发现自己已在路上。一路无话,赶了三天路,他们终于到了洛城。
叶雪英掀开车窗帘,探头望去。十六米高的城墙,全由一米长一尺高的青石砌成。一眼望不到头,周长数十里的城墙将洛城牢牢护住。城墙上犹可见斑驳褪『色』的大片血迹,箭矢和刀斧的残痕更是无数。
洛城是直面西北游牧民族入侵的第一座重镇,十年前就曾有上万敌军攻到洛城城下。
洛城是西北远疆最繁华的城市,它是洛州的首府,最大的商业中心,全州的权力中心,西北最坚固的军事要塞。洛州的高官权贵尽居于此。
进了城,城里的人烟稠密,平民带驻军,共有三十多万人。街上商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
叶雪英点头,这才是大城该有的样子。
又行了近一小时,车队终于到了侯府门前。
门前有两只大石狮子,一队盔甲鲜明的士兵在边上站着。门额上黑底金字武安侯府。
侯府钉着大铜钉的朱红大门洞开,守门护卫取走一尺高的门槛。车队直入大院行出里许,停在了二门前。
车队停了,众人下了车。亲兵和护卫离开,去外院安住。二门里迎出来几十个粗使婆子们,她们坐上车夫的位置,赶着车进了后院。
走了半里地,在一栋大房屋前,车队再次停了下来。
叶雪英下了车,好奇的看看四周。她记忆里自然是有侯府的印象的,但与看到实物的感觉完全不同。这里是侯爷和侯夫人居住的荣安堂,处处金碧辉煌,恢宏华丽。
以叶雪英在叶府养出来的眼力,稍微给这荣安堂估了下价,光材料价就价值数十万白银。她暗中吐了下舌头,为侯府的富贵点了三十二个赞。
想到自己是这家的嫡系小姐,她不由暗自得意。转念一想,她要安享这份荣华富贵,还没那么容易,她首先得干掉她的亲二叔,帮助她父亲坐稳侯府世子的位置才行。
跟着家人进了大堂,叶雪英眼睛一扫,将堂内情形尽览无遗。
老侯爷和侯夫人坐在主位上。老侯爷与叶将军长得很像,他保养得很好,看上去不象五十多岁的老人,但象是叶将军的兄长。他脸上微带着笑意,望着下面的子孙。老侯爷眼神凶猛如狼,一副位高权重,视人如无物的样子。嘴角两边的法令纹深得吓人,叶雪英记得小说里说,这种人往往冷酷无情。
侯夫人杨氏同样保养得极好,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看上去象三十多岁的人,皮肤白皙娇嫩,只有眼角鱼尾纹遮掩不住的暴『露』出她的真实年纪。她就象一朵压制在琥珀里的干花,看上去仍然漂亮,风韵犹存,看得出她年青时一定是位大美女。可是现在却让人感觉已然凋谢多年,全无一丝鲜花的鲜活气,仿佛随时都会褪『色』枯萎。
她的脸上虽也带着笑意,叶雪英一眼就看出来,那笑是停在表面上的。叶雪英脑海闪过一句俗话:皮笑肉不笑。老太太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憎厌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