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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年,杀了半个朝堂,这几乎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开国治理概括。

    大明开国名将双子星,那非徐达和常遇春莫属,徐达擅长谋略,有大局观,常遇春作战勇猛,好为先锋,可以说,没有徐常这俩人,朱元璋取不了天下。

    常遇春有个小舅子,叫做蓝玉,这也是明初的一员猛将。

    当然了,在朱元璋起兵到开国的这个创业期,蓝玉在武将圈里属于背景板,没别的,不是他没能力,而是比他有能力的人太多了,光是徐达常遇春,那就盖了半边天了,剩下如汤和,李文忠,冯胜,朱文正等等人物吧,反正牛人狠人比比皆是,蓝玉有点排不上号。

    开国之后呢,蓝玉也很难混出头。

    洪武四年,蓝玉出征云南,主帅是人家傅友德,他只是个背景板。

    洪武五年,明朝大军北伐,虽然蓝玉是大军先锋,很出风头,可是三军主帅,实际总指挥,是徐达。

    洪武十一年,好不容易蓝玉有机会摆脱这些老前辈,处理吐蕃的叛乱,可跟他同行的还有沐英,战功也得分人家一半。

    洪武十四年,朝廷讨伐云南,蓝玉已经是副帅了,但主帅傅友德还是压着他一头。

    洪武二十年,明军又北伐,蓝玉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是没混上一把手,压在他上头的,是名将冯胜。

    这月有阴晴圆缺,海有潮起潮落。

    骆驼四足,速不如马,金鱼双鳍,游难及鲸。

    树有参天之势,无土难以扎根,人有凌云之志,非时不足腾达。

    蓝玉缺的不是能力,而是机会。

    多年摸爬滚打,多年战场沉浮,这个机会,终于叫蓝玉给等到了。

    这大军北伐的时候,主帅冯胜,出事儿了。

    什么事儿呢?

    会有言胜多匿良马,使阍者行酒于纳哈出之妻求大珠异宝,王子死二日强娶其女,失降附心,又失濮英三千骑,而茂亦讦胜过。帝怒,收胜大将军印,命就第凤阳,奉朝请,诸将士亦无赏。胜自是不复将大兵矣。

    说有人举报冯胜自己偷偷私藏兵马,就是说冯胜掌握着一支没有在朝廷登记报备的兵力,言外之意,是在暗指冯胜行为不轨,要图谋造反,还说冯胜在俘虏了北元将领纳哈出的妻子之后,派仆从去给纳哈出的妻子敬酒,目的是为了讨好人家,好从人家的手里得知北元在沙漠里藏匿的财宝在哪里,冯胜想要据为己有。

    又说,纳哈出的儿子死了才两天,正值父丧时,冯胜就娶了纳哈出儿子的两个女儿,冯胜的这个行为,激起了北元的抵触反感,以及反抗,这让后续收编北元降军的工作很难开展。

    反正诸多原因之下,冯胜被撸掉了元帅的职务,而作为二把手的蓝玉,得以暂时统领大军继续北伐。

    这运气不来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做多少的努力也无济于事,也看不到希望,可是运气来到的时候,那简直就是大爆发。

    从这一刻开始,蓝玉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在他的带领下,这一支明军取得了北伐以来几乎是最大的胜利。

    我们知道这北元啊,其实就是被朱元璋从中原赶走的元朝势力,北元遁入沙漠,可是他们仍然窥伺神器,朱元璋不放心,就说不把他们赶尽杀绝吧,至少也要把他们弄远一点,所以才多次兴兵北伐。

    可是,这北元的军队,也不是好对付的,他们倚仗对地形的熟悉,对环境的适应,那是神出鬼没,明军几次北伐,虽然都取得了胜利,使得北元的战略防线只能逐步后撤,可是每次打仗的时候,很难把北元军的主力消灭掉,你稍微一不注意,人家把帐篷收起来就逃走了。

    而蓝玉,临时接了冯胜的班,挂了帅,他是深入腹地,竟然让他给找到了北元的朝廷中枢,他是立刻发起奇袭,把北元军给打了个落花流水。

    杀太尉蛮子等,降其众。元主与太子天保奴数十骑遁去。玉以精骑追之,不及。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无算。奏捷京师,帝大喜,赐敕褒劳,比之卫青、李靖。

    这段话的意思可以概括为,蓝玉不仅消灭了北元军的主力,还完全摧毁了北元的朝政结构和人事系统,除了北元皇帝带着一家人逃跑之外,剩下比如王爷啊,重臣啊,高级将领啊,基本上都被蓝玉一锅端了。

    您想想朱元璋得多高兴,他是“大喜”,那估计开心的都合不拢嘴了,不然也不会把蓝玉比作是他的卫青和李靖了。

    事实证明,蓝玉的确是一员猛将,甚至可以说是徐达常遇春死后能扛起第一名将的人物,之后他更是屡立战功,深得朱元璋的信任和喜爱。

    皇帝对蓝玉的重用,可以说是必然的。

    蓝玉是常遇春的小舅子,而常遇春的女儿则嫁给了朱元璋的儿子朱标。

    朱标是谁?朱标是皇帝的长子,嫡长子,以及太子,那么这个蓝玉,就是朱标的舅舅,是典型的太子党。

    朱元璋是必然要把皇位传给朱标的,所以老皇帝重用蓝玉,说白了就是在为儿子铺路,为儿子留好可用的人才。

    蓝玉呢,当然也明白这一点,他知道自己的重要性,而且中山开平二王死了之后,放眼大明军政,几乎无出蓝玉其右,皇帝都得倚仗蓝玉,那这种情况之下,蓝玉就有点飘了。

    蓝玉这个人呢,性格上可以用飞扬跋扈四个字来形容。

    他本人党羽众多,自己还豢养了很多的仆从和家丁,甚至还收了不少干儿子,他手底下的这帮人吧,狐假虎威,一天到晚借着蓝玉的势力在民间是横行霸道,胡作非为,蓝玉本人也不检点,平时有点小爱好,那就是侵占百姓们的良田。

    蓝玉占田,这事儿闹的还比较大,于是就有朝廷里的御史找到蓝玉,要蓝玉老实交待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御史代表的是什么?他代表的是朝廷的律法,他代表的是帝国的法度,说白了,他代表的是皇帝。

    御史这职业,官儿小权大,他们上班没有别的工作,就是负责找别人的毛病,别说大臣他们说弹劾就弹劾,就是朱元璋,就是皇帝老子,他们也是想训一顿,那就训一顿。

    不过很显然,蓝玉是一点面子也不给,御史责问他,他直接把御史就给撵走了。

    不打仗的时候蓝玉撵御史,打仗的时候,蓝玉也不消停,说有一次他打了胜仗,率军返回,路过一个明军的关隘时,这守关的官吏开门开的不是特别及时,可能蓝玉半夜两点已到城下,而官吏两点十五才把门打开,蓝玉当时就恼了,他是撞开城门,纵兵毁关,直接把这个关隘就给强拆了。

    这样的事儿,那简直太多了,有些坊间稗史说他打北元军的时候,曾经俘获了北元皇帝的妃子,因他侮辱元妃,导致这位元妃不堪受辱,自尽了。

    朱元璋在宫里办家宴,蓝玉受邀前往,在饭桌上的表现,史料上说是“宴语傲慢”,就是说他在饭桌上态度非常的傲居,言语间极为自负,朱元璋后来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把他封为了太子太傅,蓝玉不仅不谢恩,反而说出了这样石破天惊的话来:

    我难道不能做太师么?

    朋友们,朱元璋是什么样的人物,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皇帝啊,他心狠手辣,杀伐果断,杀起人来,尤其是杀起功臣来那是毫不眨眼,他从来就是一个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别人都不说了,冯胜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

    以蓝玉之所作所为,朱元璋早就应该把它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了。

    但是奇怪的是,对于蓝玉的诸多劣迹斑斑,朱元璋的反应其实不是很大,顶多是不悦,不快,严重了也就是训诫两句。

    其实,蓝玉心里明白,自己只要不触犯原则性的问题,朱元璋是不会拿他怎么样的,因为自己是太子朱标的人,更是未来太子朱标能顺利登基的重要一环,以自己为首的大明武人集团以及功臣集团,只有在自己的管理和统御之下才会得到稳定,而这样的稳定将会成为太子朱标登基之后的臂助和保障。

    所以,这就是朱元璋一反常态对蓝玉多有容忍的原因,老皇帝喜欢蓝玉么?他当然不喜欢,可是自己已经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培养蓝玉,如果要杀掉蓝玉,还得重新培养一个出来为儿子朱标保驾护航,且不说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就是时间上也未必来得及。

    朱元璋等于是被架在这儿了——只要他还想要把皇位留给朱标,他就没有办法杀掉蓝玉。

    而蓝玉,恰恰是掌握了皇帝的这一软肋,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这实在是君臣较量中的无解之局。

    可是谁都没想到,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因病薨逝了,朱元璋不得已只能把朱标的儿子朱允炆当成继承人来培养,那么老皇帝就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朱标有能力,可以驾驭住骄横的蓝玉,而且俩人还有亲戚关系,可是年轻稚嫩的朱允炆,未来做了大明的皇帝,他能摆平蓝玉么?

    或者说,他能摆平以蓝玉为首,和蓝玉一个性质的,原本是留给太子朱标的武人班底么?

    无论能不能,朱元璋不敢赌。

    所以,洪武二十五年朱标薨逝,一年之后蓝玉就被皇帝杀掉了,并且皇帝借着杀掉蓝玉的这个由头,兴起大狱,对朝廷里的武将大肆清洗,什么王弼啊,傅友德啊,冯胜啊,全都被送上了断头台。

    会冬宴,从者彻馔,彻且不尽一蔬。太祖责友德不敬,且曰:‘召二子来!’友德出,卫士有传太祖语曰:‘携其首至。’顷之,友德提二子首以入,太祖惊曰:‘何遽尔忍人也?’友德出匕首袖中,曰:‘不过欲吾父子头耳。’遂自刎。太祖怒,分徙其家属于辽东、云南地。

    说朱元璋以什么理由杀掉的傅友德呢?那就是在群臣赴宴,吃完了收拾桌的时候,朱元璋发现傅友德的盘子里有一些蔬菜还没吃完,剩下了,浪费了,朱元璋非常生气,认为傅友德浪费粮食,家风不正,让他把回去把家里的两个儿子领来,皇帝要亲自训诫。

    傅友德回家领儿子的这个时间段,宫里的卫士又有话传出,说让傅友德提着自己俩儿子的头来见,傅友德回家之后真把俩儿子给杀掉了,然后带着儿子们的头颅进宫面见了朱元璋。

    朱元璋看着傅友德提着两个儿子的人头,十分惊讶的说,你怎么能如此残忍呢?傅友德说:

    你不过是想要我们父子的项上人头罢了。

    说完之后,傅友德当场就自刎了。

    张岱是明末的人,他的记载当然不一定真实,但是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因为朱标突然薨逝而改变的政治环境下,蓝玉傅友德等人,只有八个字可言:

    命蹇时乖,必死无疑。

    蓝玉的死,牵连了一万五千人,而剩下的三大案中,胡惟庸案杀了三万人,(部分论证)空印案和郭桓案杀了八万人,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看,朱元璋已经杀麻木了。

    他过去的谋士,幕僚,亲信,战友,兄弟,朋友一个一个的倒下,一个一个的杀掉,朱元璋只会指一指自己的胸口,然后说,完全没感觉。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的发妻马皇后薨,十年之后,他最疼爱的儿子朱标也死了。

    追溯到更为久远的元末,他的母亲,父亲,他的(几乎是)全家都死光了。

    少年丧父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朱元璋经历了一个人一生中最难以承受的所有疼痛,他已经彻底是一个孤家寡人了,而一个这样的人,他还有什么在乎的?他还在乎是非曲直么?他还在乎对错忠奸么?

    蓝玉案中,朱元璋给蓝玉定的罪名,是谋反,可是以作者之浅见,这个可能性很小,因为对谋反对蓝玉来说根本就无法成功,也没有必要,可是朱元璋还是把他给杀掉了。

    已经失去一切的朱元璋开始怀疑一切,哪怕他的怀疑,只是一种受创伤之后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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