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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沈凉这次溜出门来,属于是金丝雀的得见天日。
那对褚食乐而言,就仿佛是一只本就该在大自然里无拘无束自由翱翔的麻雀,被折断翅膀再毒哑喉咙后的奇迹痊愈!
往百花楼行进的一路上。
早就“怕”惯了这两位顶级恶少的晋城百姓,无不见之远离。
而我们的狼狈组合,则是丝毫不以为意。
三百多斤的灵活胖子在前面蹦蹦跳跳,碰上哪家熟悉的商铺老板或者小摊摊主,立马笑的眯成小缝儿眼跟人家挥手打招呼,没有了以往褚家少爷的蛮横霸道,只有令这些老板和摊主无所适从的和善热情。
沈凉步速不慢的跟在后面。
褚食乐不曾发觉,“没有骗他”的凉哥儿,此时一双“贼眼”总是前后左右时不时的扫探一遭,也不似之前胳膊上架着白将军出行时那般昂首挺胸得意洋洋了,就像是……生怕突然从某个方向窜出来一头洪水猛兽,张开血盆大口就把他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
至于这无形中的洪水猛兽所指为何……
除了那尚在家中不曾返回凤凰学院的二姐沈初瑶还能有谁?
“凉哥儿,你说以前我咋没觉着这人能够自由自在的出入家门,就已经是非常非常幸福的一件事了呢?”
都说读书人多是十年寒窗两耳不闻窗外事。
但褚食乐可不是什么读书人。
所以他忍受不了被强制禁足在家里,十年,五年,三年,甚至就连一年半年,他都得活活憋死!
幸运的是,才两个月不到,那位只需往晋城一待,就能禁他足的女魔头便重新披挂行囊,远走他乡求学去了。
多希望凉哥儿的二姐,能在凤凰学院活到老学到老啊呜呜呜。
见褚食乐回过头来发问,沈凉立马不自信的挺直了两分腰杆,今儿还指着这胖子怀里揣着的五万两银票了,可不能提前露馅,否则春雨和冬雪两位姐姐,就又难以得到本殿下的温柔怜惜了。
“咳咳。”
沈凉轻咳两声,一本正经的作答。
“人嘛,总是在拥有的时候觉得理所应当,失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理所应当。”
褚食乐扯了扯面皮,回道:“凉哥儿,你有时候说的话都太深奥了,咱实在是听不懂啊。”
眼瞅着离百花楼越来越近,心情大好的沈凉,难得没有不耐烦的举例说明道:
“就是……以前我看过一个话本故事,故事讲的是在一个都能把跳蚤研发成战争武器的天下百国里,有一个阴损到骨子里的王朝,它们研究出来一种能混杂在空气里的毒药,无色无味无形,一旦有人中招,就会把这种致命疾病如瘟疫一般迅速散播开来。”
“虽然事态很快就得到了控制,但还是让全天下的人,不得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闭门禁足,任何人不准外出。”
“有人感叹。”
“以前从来没觉得能心安理得的走在路上晒太阳有什么,可经历了这场瘟疫之后,忽然发现原来能健健康康的在街上顶着春日骄阳散散步,就已经是人生最美好的一件事了。”
听到这,代入感极强的褚食乐立马瞪眼惊呼。
“他娘的!这种遭天谴的王朝就该让晋王大人早早率领八十万沈家军给丫全灭了!”
沈凉:“……”
老子给你讲故事举例子的出发点是这个吗?
不过……好像这么说也没啥毛病。
思绪回转,百花楼已近在眼前。
褚食乐压根没有把深奥问题刨根究底的心性,当即话锋一转兴奋道:
“凉哥儿,你走慢些,且让弟弟我前去通报一声,咱家小殿下又重出江湖了!”
说着褚食乐就要化身灵活的胖子朝百花楼大门跑去,与此同时胸腔里憋着个把月的那口气,迅速提至喉咙,颇有些真气灌喉的味道,就差把嘴张开大喊出声了。
沈凉一瞧,这特么不是要小爷的命么?
本来这次出门就很是不光明正大,万一有哪个狗东西把消息传回晋王府,自己还不得被二姐扒了皮?
“你丫给我回来!”
快走几步追上去,沈凉一把揪住褚食乐的后衣领。
褚食乐疑惑的回过头,感觉这种不够声张的行为,一点都不像沈凉的风格。
“凉哥儿,咋了,难道你不想让春雨和冬雪两位姐姐早点出来迎你吗?”
沈凉内心的答案是想。
但他更想活着。
“呃,那个,最近这段时间,我比较喜欢玩低调的戏码了,低调你懂吧,就是假装冷漠,用相比之前的巨大反差,打出一种出其不意的效果。”
听着沈凉的胡说八道。
褚食乐觉着好有道理。
或者应该说,从沈凉嘴里说出来的话,听进他褚食乐的耳朵,就都有道理。
于是褚食乐嘿嘿一笑,点头道:
“得,凉哥儿喜欢怎么搞咱就怎么搞,低调,低调。”
总算把致命危机扼杀在了摇篮里,兄弟俩就这么蔫不溜秋的进了百花楼大门。
时值晌午刚过。
这会儿正是百花楼此等风花雪月场所的休整时段,楼里的姐姐妹妹们忙活一夜,没接客的在自己床上睡去,接了客的在客房床上睡去。
那些“上正常班”的杂役们,则是手拿各种打扫工具,擦桌子的擦桌子,扫地的扫地,要求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楼内残局收拾立整,以便继续重复了成千上万次的“今晚狂欢”。
起初沈凉和褚食乐的到来,还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
直到距离较近的一名杂役发现,并惊呼出声,才一传十十传百的把消息散开。
“是殿下!殿下来了!”
要不说整个晋城范围内,就属百花楼最登得上台面。
关键还得是主掌一楼大权的妈妈桑会做人。
喊声一出,不到十个呼吸的工夫,刚准备梳洗睡下的妈妈桑,就光着两只脚从后院跑进了前楼。
“哎呦——我的好殿下呦——”
携着掺杂酒气与香风混合味道的妈妈桑挥动手帕,一路跑向沈凉的同时,还不忘顺便踹了在身旁途经的两名杂役屁股一脚。
“还不赶紧去把玫瑰阁收拾出来!要是敢留半点灰尘脏物,看老娘不把你们剁碎了喂狗!”
百花楼,楼高六层,红木筑,涂红漆,再打着一天十二个时辰保持不灭的红灯笼,从内而外,无一处不惹火显眼。
接客房间大小不同、内饰不同、就连香炉中所用香料都有贵贱之别。
房间以花名打头,添以阁字。
玫瑰阁即是百花楼内档次最高的接客房间,一年到头下来,极少能有贵客用上,大多数都是沈凉与春雨、冬雪二位姐姐的欢愉地。
其它房间,虽无法占用尽数百花之名,倒也算囊括了世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花品类。
却唯独没有牡丹阁。
非是楼主妈妈桑不爱牡丹。
而是那晋王府的大小姐所住院落名为——
牡丹院。
试问这整座天下,谁人敢往晋王府大小姐的头上,扣一顶风尘浪荡女的帽子?
岂不找死?
如果说沈凉这次溜出门来,属于是金丝雀的得见天日。
那对褚食乐而言,就仿佛是一只本就该在大自然里无拘无束自由翱翔的麻雀,被折断翅膀再毒哑喉咙后的奇迹痊愈!
往百花楼行进的一路上。
早就“怕”惯了这两位顶级恶少的晋城百姓,无不见之远离。
而我们的狼狈组合,则是丝毫不以为意。
三百多斤的灵活胖子在前面蹦蹦跳跳,碰上哪家熟悉的商铺老板或者小摊摊主,立马笑的眯成小缝儿眼跟人家挥手打招呼,没有了以往褚家少爷的蛮横霸道,只有令这些老板和摊主无所适从的和善热情。
沈凉步速不慢的跟在后面。
褚食乐不曾发觉,“没有骗他”的凉哥儿,此时一双“贼眼”总是前后左右时不时的扫探一遭,也不似之前胳膊上架着白将军出行时那般昂首挺胸得意洋洋了,就像是……生怕突然从某个方向窜出来一头洪水猛兽,张开血盆大口就把他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
至于这无形中的洪水猛兽所指为何……
除了那尚在家中不曾返回凤凰学院的二姐沈初瑶还能有谁?
“凉哥儿,你说以前我咋没觉着这人能够自由自在的出入家门,就已经是非常非常幸福的一件事了呢?”
都说读书人多是十年寒窗两耳不闻窗外事。
但褚食乐可不是什么读书人。
所以他忍受不了被强制禁足在家里,十年,五年,三年,甚至就连一年半年,他都得活活憋死!
幸运的是,才两个月不到,那位只需往晋城一待,就能禁他足的女魔头便重新披挂行囊,远走他乡求学去了。
多希望凉哥儿的二姐,能在凤凰学院活到老学到老啊呜呜呜。
见褚食乐回过头来发问,沈凉立马不自信的挺直了两分腰杆,今儿还指着这胖子怀里揣着的五万两银票了,可不能提前露馅,否则春雨和冬雪两位姐姐,就又难以得到本殿下的温柔怜惜了。
“咳咳。”
沈凉轻咳两声,一本正经的作答。
“人嘛,总是在拥有的时候觉得理所应当,失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理所应当。”
褚食乐扯了扯面皮,回道:“凉哥儿,你有时候说的话都太深奥了,咱实在是听不懂啊。”
眼瞅着离百花楼越来越近,心情大好的沈凉,难得没有不耐烦的举例说明道:
“就是……以前我看过一个话本故事,故事讲的是在一个都能把跳蚤研发成战争武器的天下百国里,有一个阴损到骨子里的王朝,它们研究出来一种能混杂在空气里的毒药,无色无味无形,一旦有人中招,就会把这种致命疾病如瘟疫一般迅速散播开来。”
“虽然事态很快就得到了控制,但还是让全天下的人,不得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闭门禁足,任何人不准外出。”
“有人感叹。”
“以前从来没觉得能心安理得的走在路上晒太阳有什么,可经历了这场瘟疫之后,忽然发现原来能健健康康的在街上顶着春日骄阳散散步,就已经是人生最美好的一件事了。”
听到这,代入感极强的褚食乐立马瞪眼惊呼。
“他娘的!这种遭天谴的王朝就该让晋王大人早早率领八十万沈家军给丫全灭了!”
沈凉:“……”
老子给你讲故事举例子的出发点是这个吗?
不过……好像这么说也没啥毛病。
思绪回转,百花楼已近在眼前。
褚食乐压根没有把深奥问题刨根究底的心性,当即话锋一转兴奋道:
“凉哥儿,你走慢些,且让弟弟我前去通报一声,咱家小殿下又重出江湖了!”
说着褚食乐就要化身灵活的胖子朝百花楼大门跑去,与此同时胸腔里憋着个把月的那口气,迅速提至喉咙,颇有些真气灌喉的味道,就差把嘴张开大喊出声了。
沈凉一瞧,这特么不是要小爷的命么?
本来这次出门就很是不光明正大,万一有哪个狗东西把消息传回晋王府,自己还不得被二姐扒了皮?
“你丫给我回来!”
快走几步追上去,沈凉一把揪住褚食乐的后衣领。
褚食乐疑惑的回过头,感觉这种不够声张的行为,一点都不像沈凉的风格。
“凉哥儿,咋了,难道你不想让春雨和冬雪两位姐姐早点出来迎你吗?”
沈凉内心的答案是想。
但他更想活着。
“呃,那个,最近这段时间,我比较喜欢玩低调的戏码了,低调你懂吧,就是假装冷漠,用相比之前的巨大反差,打出一种出其不意的效果。”
听着沈凉的胡说八道。
褚食乐觉着好有道理。
或者应该说,从沈凉嘴里说出来的话,听进他褚食乐的耳朵,就都有道理。
于是褚食乐嘿嘿一笑,点头道:
“得,凉哥儿喜欢怎么搞咱就怎么搞,低调,低调。”
总算把致命危机扼杀在了摇篮里,兄弟俩就这么蔫不溜秋的进了百花楼大门。
时值晌午刚过。
这会儿正是百花楼此等风花雪月场所的休整时段,楼里的姐姐妹妹们忙活一夜,没接客的在自己床上睡去,接了客的在客房床上睡去。
那些“上正常班”的杂役们,则是手拿各种打扫工具,擦桌子的擦桌子,扫地的扫地,要求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楼内残局收拾立整,以便继续重复了成千上万次的“今晚狂欢”。
起初沈凉和褚食乐的到来,还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
直到距离较近的一名杂役发现,并惊呼出声,才一传十十传百的把消息散开。
“是殿下!殿下来了!”
要不说整个晋城范围内,就属百花楼最登得上台面。
关键还得是主掌一楼大权的妈妈桑会做人。
喊声一出,不到十个呼吸的工夫,刚准备梳洗睡下的妈妈桑,就光着两只脚从后院跑进了前楼。
“哎呦——我的好殿下呦——”
携着掺杂酒气与香风混合味道的妈妈桑挥动手帕,一路跑向沈凉的同时,还不忘顺便踹了在身旁途经的两名杂役屁股一脚。
“还不赶紧去把玫瑰阁收拾出来!要是敢留半点灰尘脏物,看老娘不把你们剁碎了喂狗!”
百花楼,楼高六层,红木筑,涂红漆,再打着一天十二个时辰保持不灭的红灯笼,从内而外,无一处不惹火显眼。
接客房间大小不同、内饰不同、就连香炉中所用香料都有贵贱之别。
房间以花名打头,添以阁字。
玫瑰阁即是百花楼内档次最高的接客房间,一年到头下来,极少能有贵客用上,大多数都是沈凉与春雨、冬雪二位姐姐的欢愉地。
其它房间,虽无法占用尽数百花之名,倒也算囊括了世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花品类。
却唯独没有牡丹阁。
非是楼主妈妈桑不爱牡丹。
而是那晋王府的大小姐所住院落名为——
牡丹院。
试问这整座天下,谁人敢往晋王府大小姐的头上,扣一顶风尘浪荡女的帽子?
岂不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