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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咖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叫做《与狼共舞》,知道印第安人的图腾也是狼。但没想到印第安人也有狼人,看来狼人一族的确分布广泛。
当然,这印第安狼人和郎那多不是一个部落的,彼此应该不认识——虽然他们很可能拥有同一个祖先。
初到美洲人生地不熟,大家怕郎那多吃亏,纷纷赶去帮忙。天狗毕竟是可以飞的生物,速度要比路上跑的生物快很多。翅膀扇动几下,几个呼吸之间就追到了两条狼人面前。只是一爪,就仿佛老鹰捉小鸡似的把那印第安狼人提了起来。
天狗不愧是扶桑岛最强的“妖怪”,个人能力确实牛逼。
这个可怜的俘虏被人国皇帝王希咖和他的部下团团围住,郎那多用狼人语和印第安人交流,很明显,这个印第安人听得懂郎那多的语言。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郎那多详细审问了印第安人的情况,问他们为啥要追杀那个少年,为什么要袭击王希咖。
原来这个印第安人是科曼奇部落的,而那个少年是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虽然都是黄种人,但彼此互相仇视。这个爱斯基摩少年误入了印第安人领地导致被追杀。而王希咖一伙适时出现,就让印第安人误以为是爱斯基摩人的同伙,因此发动了进攻。现在发现这是一个误会,因为郎那多也会变狼,无疑是科曼奇部落的同类云云。
事情问清楚了,如何处置这个印第安人还需要费一番周折。王希咖是来旅游的,其实不想掺合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之间的纠纷。如今把这个印第安人放回去吧,难说他又找同伴来报复,毕竟自己的人杀了他几个同伴。不放回去吧,安排在那里呢?把他放到自己的船里跟着自己跑吗?
正犹豫间,那个爱斯基摩少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上来直接把这个印第安人给刺死了。这少年也就13,4岁,按后世的情况,这么大还属于毛孩子。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年龄的人已经可以作为一个战士了。
爱斯基摩少年显然也会狼人语,于是交流起来。少年自我介绍叫做塔拉。原来塔拉是捕猎一头迷路的北美麋鹿才进入了印第安人的领地,后面的事情王希咖都看到了。塔拉杯一群科曼奇战士追杀,然后成功脱险
“如果不杀死这个印第安人,那科曼奇部落就会带领大军前来攻打,把大家的头皮给割下来。”塔拉一边解释,一边熟练的把印第安人战士身上携带的盐巴和兵器收集好,看得出来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对了,大家以后不要叫我爱斯基摩人,那是敌人叫的,我们自己叫因纽特人。”塔拉认真的说道,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这个王希咖还是听说过的,据说“爱斯基摩”的意思就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纽特人”的意思是“真正的人。
事已至此,王希咖也不做他想。得先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死了的几个科曼奇战士得掩埋好,一个是对尸体的尊重,还有一个是怕科曼奇族人发现尸体来找麻烦。
扎克和天狗两个力气大的人把5具尸体扛过来,一起挖了个大坑埋了。塔拉把五匹战马牵过来拴好,在这个时代,不管什么种族,马匹都是一种宝贵的资源。
“你们,能帮我把这些马送回我们部落吗?我想请你们吃饭,你们救了我一命。”塔拉邀请几位救命恩人去吃饭,这也是人之常情,无论在哪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希咖看塔拉不是很擅长摆弄马匹,被5匹马搞得手忙脚乱。再加上自己本来也就没什么事,便应承了塔拉的邀请,和同伴们一人牵了一匹马,向塔拉的营地走去。
走了大概20多里地,就看到一个浑身皮草的女人飞奔过来,抱住塔拉又亲又啃——原来这就是塔拉的母亲拉姆,自从塔拉出门,就一直盼望着自己的孩子归来。如今终于盼到了,自然欣喜如狂。
全天下,又有哪一族的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假如今天塔拉没有遇到王希咖一行人,这位因纽特母亲怕是就永远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了。而因为遇到了王希咖,那5位科曼奇战士的母亲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妻子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丈夫,而他们的孩子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
有时候人生就是充满了偶然和意外。有时候一个偶然就能决定你的生或死。塔拉着一次的运气不错,遇到了王希咖这么个“贵人”,由死到生。这个运气不错的因纽特人欢天喜地的领着客人到家里做客。那蹦蹦跳跳的姿态,终于有了一些符合他年龄特点的少年感。
塔拉的营地在白令海峡以东,气温常年在零下三十度到四十度,有时候甚至能达到零下六十度……按理说这一带气候恶劣,不适合人类生存。但塔拉和他的族人们还是顽强的生活在这里。直到王希咖穿越前,北极圈附近依然有因纽特人在这里生活。
塔拉的家是一间用雪盖成的屋子——著名的因纽特冰屋。这种屋子是用冰砖一层层垒起来的,看起来很像一口锅倒扣在冰面上。
建造方法就是先用铲刀刀雪堆上铲雪,然后把这些雪压实。然后等这些雪砖冻硬以后就可以用来砌房子了。把雪砖一层层的垒好,每一层都向里倾斜,每一层都向里收紧。等封顶以后就能形成一个半球形的雪屋。之后用铲刀把铲出一个门洞来,再用雪把砖缝填紧,在雪地上冻上一阵,一间坚固的雪屋就建好了。
雪在这里可以同时发挥出砖头和水泥的作用,简单容易。一个因纽特人半天就能垒好一间雪屋,住个30多天一点问题都没有。正是因为这种房子太过简单,所以因纽特人这种房屋一直保存了几千年,直到2060,还是有人住这样的雪屋。
王希咖钻进雪屋看了看,里面只有一张兽皮铺在地上,什么都没有。就这种屋子要是娇气一点人住一晚上保准就什么“风湿,老寒腿”全齐活了。但因纽特人就这么世世代代生活着,似乎觉得这么生活没什么不好。
在后世,曾经有一种理论叫做“地理决定论”,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影响个别民族特性与社会性质。
虽然这个理论有许多人反驳,但王希咖却觉得不无道理。至少在北极圈,因为环境的原因导致因纽特人习惯于住冰屋。
因为这里太冷了,很难建造其他的房屋,所以因纽特人建造了坚固的冰屋,这也是最适合此地的房屋条件。因为环境恶劣,所以每天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没什么时间瞎想其他的事情。一辈子能够吃好睡好,能够繁衍就行,哪有闲工夫想其他的事情呢?
假如他们不离开这个生活环境,就永远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很难创造出先进的科技。除非被外来文明所改变——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直到人类进入了第三次技术革命,因纽特人也还在冰原上住着冰屋。
“恩人,出来吃饭了!”
塔克从冰屋把王希咖叫出来,只见屋外已经围了百十来个身穿兽皮的因纽特人——应该就是塔克部族的所有人。
环境极端恶劣,因纽特人本来也就不多。因此每个部落也就几百个人。塔克的部落在因纽特人中还算是一个大部落。有的部落一共也就十几个人,也就是两三家人的样子。
因纽特人对王希咖一行人非常热情,尤其是身材高大的毛人扎克非常受欢迎。生活在雪山,浑身毛发的毛人非常适合在北极地区生存,事实上毛人的体型跟北极熊也差不多。
部落围着扎克一圈圈的跳起了舞。王希咖从来没见过这种舞蹈,只感觉既奔放又有趣。从王希咖的经验来说,越是生在偏远地区的民族,就越是好客。比如后世生活在大凉山的彝族,这一世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族,都是这么热情好客。
“来,喝酒吧!”塔克递给王希咖一碗酒。那装酒的碗也是用冰做的,看起来就像晶莹剔透的水晶一样。
酒的味道很奇怪,一种浓重的血腥味,度数倒不算高,应该是用血或者什么东西发酵成的,不是蒸馏酒。
这也难怪,因纽特人生活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蔬菜水果,经过后世科学家的研究,因纽特人体内自己就能合成维生素,也不需要吃蔬菜水果。
喝完了酒,塔克又捧了一坨红彤彤的肉出来,看起来很像动物的内脏——这是鲸鱼的心脏的一部分,只给贵客食用。
王希咖除了鱼片刺身之外不习惯吃生食,但在这种环境下也不想扫了大家的兴,抱起这颗心脏就嚼了起来。别说,味道还不错。边吃边想,还好这一趟阿蛇没有来。
要知道腮人虽然天天骑鲸鱼,挤鲸鱼奶,但是鲸鱼对他们来说是朋友,从来不吃鲸鱼的。相反鲸鱼确是因纽特人的主要食物来源,要是腮人碰到因纽特人,很容易就发生矛盾。
在后世,不同习俗的人往往拥有不同的饮食禁忌,有人不吃牛肉,有人专吃牛肉。有人不吃狗肉,有人专吃狗肉。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专吃猪肉。有人不吃香菜,有人专吃香菜。有人不吃辣椒,有人专吃辣椒。有人不吃咸豆花,有人专吃咸豆花……
如果让这些饮食习惯相矛盾的人碰在一起,常常会发生争执。好在王希咖这个人不挑食,到哪都能入乡随俗。
王希咖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叫做《与狼共舞》,知道印第安人的图腾也是狼。但没想到印第安人也有狼人,看来狼人一族的确分布广泛。
当然,这印第安狼人和郎那多不是一个部落的,彼此应该不认识——虽然他们很可能拥有同一个祖先。
初到美洲人生地不熟,大家怕郎那多吃亏,纷纷赶去帮忙。天狗毕竟是可以飞的生物,速度要比路上跑的生物快很多。翅膀扇动几下,几个呼吸之间就追到了两条狼人面前。只是一爪,就仿佛老鹰捉小鸡似的把那印第安狼人提了起来。
天狗不愧是扶桑岛最强的“妖怪”,个人能力确实牛逼。
这个可怜的俘虏被人国皇帝王希咖和他的部下团团围住,郎那多用狼人语和印第安人交流,很明显,这个印第安人听得懂郎那多的语言。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郎那多详细审问了印第安人的情况,问他们为啥要追杀那个少年,为什么要袭击王希咖。
原来这个印第安人是科曼奇部落的,而那个少年是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虽然都是黄种人,但彼此互相仇视。这个爱斯基摩少年误入了印第安人领地导致被追杀。而王希咖一伙适时出现,就让印第安人误以为是爱斯基摩人的同伙,因此发动了进攻。现在发现这是一个误会,因为郎那多也会变狼,无疑是科曼奇部落的同类云云。
事情问清楚了,如何处置这个印第安人还需要费一番周折。王希咖是来旅游的,其实不想掺合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之间的纠纷。如今把这个印第安人放回去吧,难说他又找同伴来报复,毕竟自己的人杀了他几个同伴。不放回去吧,安排在那里呢?把他放到自己的船里跟着自己跑吗?
正犹豫间,那个爱斯基摩少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上来直接把这个印第安人给刺死了。这少年也就13,4岁,按后世的情况,这么大还属于毛孩子。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年龄的人已经可以作为一个战士了。
爱斯基摩少年显然也会狼人语,于是交流起来。少年自我介绍叫做塔拉。原来塔拉是捕猎一头迷路的北美麋鹿才进入了印第安人的领地,后面的事情王希咖都看到了。塔拉杯一群科曼奇战士追杀,然后成功脱险
“如果不杀死这个印第安人,那科曼奇部落就会带领大军前来攻打,把大家的头皮给割下来。”塔拉一边解释,一边熟练的把印第安人战士身上携带的盐巴和兵器收集好,看得出来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对了,大家以后不要叫我爱斯基摩人,那是敌人叫的,我们自己叫因纽特人。”塔拉认真的说道,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这个王希咖还是听说过的,据说“爱斯基摩”的意思就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纽特人”的意思是“真正的人。
事已至此,王希咖也不做他想。得先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死了的几个科曼奇战士得掩埋好,一个是对尸体的尊重,还有一个是怕科曼奇族人发现尸体来找麻烦。
扎克和天狗两个力气大的人把5具尸体扛过来,一起挖了个大坑埋了。塔拉把五匹战马牵过来拴好,在这个时代,不管什么种族,马匹都是一种宝贵的资源。
“你们,能帮我把这些马送回我们部落吗?我想请你们吃饭,你们救了我一命。”塔拉邀请几位救命恩人去吃饭,这也是人之常情,无论在哪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希咖看塔拉不是很擅长摆弄马匹,被5匹马搞得手忙脚乱。再加上自己本来也就没什么事,便应承了塔拉的邀请,和同伴们一人牵了一匹马,向塔拉的营地走去。
走了大概20多里地,就看到一个浑身皮草的女人飞奔过来,抱住塔拉又亲又啃——原来这就是塔拉的母亲拉姆,自从塔拉出门,就一直盼望着自己的孩子归来。如今终于盼到了,自然欣喜如狂。
全天下,又有哪一族的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假如今天塔拉没有遇到王希咖一行人,这位因纽特母亲怕是就永远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了。而因为遇到了王希咖,那5位科曼奇战士的母亲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妻子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丈夫,而他们的孩子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
有时候人生就是充满了偶然和意外。有时候一个偶然就能决定你的生或死。塔拉着一次的运气不错,遇到了王希咖这么个“贵人”,由死到生。这个运气不错的因纽特人欢天喜地的领着客人到家里做客。那蹦蹦跳跳的姿态,终于有了一些符合他年龄特点的少年感。
塔拉的营地在白令海峡以东,气温常年在零下三十度到四十度,有时候甚至能达到零下六十度……按理说这一带气候恶劣,不适合人类生存。但塔拉和他的族人们还是顽强的生活在这里。直到王希咖穿越前,北极圈附近依然有因纽特人在这里生活。
塔拉的家是一间用雪盖成的屋子——著名的因纽特冰屋。这种屋子是用冰砖一层层垒起来的,看起来很像一口锅倒扣在冰面上。
建造方法就是先用铲刀刀雪堆上铲雪,然后把这些雪压实。然后等这些雪砖冻硬以后就可以用来砌房子了。把雪砖一层层的垒好,每一层都向里倾斜,每一层都向里收紧。等封顶以后就能形成一个半球形的雪屋。之后用铲刀把铲出一个门洞来,再用雪把砖缝填紧,在雪地上冻上一阵,一间坚固的雪屋就建好了。
雪在这里可以同时发挥出砖头和水泥的作用,简单容易。一个因纽特人半天就能垒好一间雪屋,住个30多天一点问题都没有。正是因为这种房子太过简单,所以因纽特人这种房屋一直保存了几千年,直到2060,还是有人住这样的雪屋。
王希咖钻进雪屋看了看,里面只有一张兽皮铺在地上,什么都没有。就这种屋子要是娇气一点人住一晚上保准就什么“风湿,老寒腿”全齐活了。但因纽特人就这么世世代代生活着,似乎觉得这么生活没什么不好。
在后世,曾经有一种理论叫做“地理决定论”,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影响个别民族特性与社会性质。
虽然这个理论有许多人反驳,但王希咖却觉得不无道理。至少在北极圈,因为环境的原因导致因纽特人习惯于住冰屋。
因为这里太冷了,很难建造其他的房屋,所以因纽特人建造了坚固的冰屋,这也是最适合此地的房屋条件。因为环境恶劣,所以每天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没什么时间瞎想其他的事情。一辈子能够吃好睡好,能够繁衍就行,哪有闲工夫想其他的事情呢?
假如他们不离开这个生活环境,就永远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很难创造出先进的科技。除非被外来文明所改变——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直到人类进入了第三次技术革命,因纽特人也还在冰原上住着冰屋。
“恩人,出来吃饭了!”
塔克从冰屋把王希咖叫出来,只见屋外已经围了百十来个身穿兽皮的因纽特人——应该就是塔克部族的所有人。
环境极端恶劣,因纽特人本来也就不多。因此每个部落也就几百个人。塔克的部落在因纽特人中还算是一个大部落。有的部落一共也就十几个人,也就是两三家人的样子。
因纽特人对王希咖一行人非常热情,尤其是身材高大的毛人扎克非常受欢迎。生活在雪山,浑身毛发的毛人非常适合在北极地区生存,事实上毛人的体型跟北极熊也差不多。
部落围着扎克一圈圈的跳起了舞。王希咖从来没见过这种舞蹈,只感觉既奔放又有趣。从王希咖的经验来说,越是生在偏远地区的民族,就越是好客。比如后世生活在大凉山的彝族,这一世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族,都是这么热情好客。
“来,喝酒吧!”塔克递给王希咖一碗酒。那装酒的碗也是用冰做的,看起来就像晶莹剔透的水晶一样。
酒的味道很奇怪,一种浓重的血腥味,度数倒不算高,应该是用血或者什么东西发酵成的,不是蒸馏酒。
这也难怪,因纽特人生活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蔬菜水果,经过后世科学家的研究,因纽特人体内自己就能合成维生素,也不需要吃蔬菜水果。
喝完了酒,塔克又捧了一坨红彤彤的肉出来,看起来很像动物的内脏——这是鲸鱼的心脏的一部分,只给贵客食用。
王希咖除了鱼片刺身之外不习惯吃生食,但在这种环境下也不想扫了大家的兴,抱起这颗心脏就嚼了起来。别说,味道还不错。边吃边想,还好这一趟阿蛇没有来。
要知道腮人虽然天天骑鲸鱼,挤鲸鱼奶,但是鲸鱼对他们来说是朋友,从来不吃鲸鱼的。相反鲸鱼确是因纽特人的主要食物来源,要是腮人碰到因纽特人,很容易就发生矛盾。
在后世,不同习俗的人往往拥有不同的饮食禁忌,有人不吃牛肉,有人专吃牛肉。有人不吃狗肉,有人专吃狗肉。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专吃猪肉。有人不吃香菜,有人专吃香菜。有人不吃辣椒,有人专吃辣椒。有人不吃咸豆花,有人专吃咸豆花……
如果让这些饮食习惯相矛盾的人碰在一起,常常会发生争执。好在王希咖这个人不挑食,到哪都能入乡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