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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迷路了?你会变身成羊驼人吗?”因为变身人见得多了,所以王希咖很怕这个羊驼也会突然变成个人什么的。
毕竟这个世界好多哺乳动物都有变人的能力。
“呸!”这羊驼突然喷了王希咖一脸口水。原来这羊驼并不会变人,喷口水是它的传统技能,表达对人类的鄙视。
“把这羊驼烤了吃掉吧,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王希咖把脸上的口水擦干净说道。
既然这个羊驼无法变人,那你就没法从它嘴里得到有用的消息:比如它为啥会从温暖的南美跑到北美雪山上。
而且羊驼浑身都是宝,毛可以用来打毛衣,皮可以做皮带,肉吃了以后可以补充蛋白质。不杀了吃掉就可以了。
“大哥,这才刚吃了早点,肚子还不饿。要不然牵着它留到中午再吃吧。”郎那多说道。
“行,那你先牵着它吧,等到晚上咱们杀了烤肉吃。”
确实,刚在花领子家里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饭,现在大家谁都不饿。要是把这羊驼杀掉估计也吃不完,带着几百斤肉爬山是个累赘。
不如牵着这个羊驼爬一段山,等到饿了再吃掉。
现在已是雪线以上,生活的活物越来越少,想要吃到新鲜肉也没那么容易。
“好啊,那我牵着它!”郎那多欢快的接受了任务。在上河口他就是负责放牛放羊的,对这项工作比较有经验。这羊驼到了郎那多手上,果然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还好自己这辈子重生成了一个人,假如重生之后变成了一个羊驼或者一头牛,自己该怎么办?王希咖看着逆来顺受的羊驼,没来由的想到了这个问题。
在前世,王希咖曾经听说过“六道轮回”的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人死了有六个去处,分别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总的来说就是教人向善,那么下辈子就能托生到比较好的道,比如天道,人道什么的。要是作恶太多,就会托生到畜生道,饿鬼道。
本来王希咖也不是很相信这个理论,因为谁知道死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了以后变成“石头道”,身体的其他由碳氢氧元素构成的组织在自然中又重新分解成碳,氢,氧,而骨骼变成化石——这么想来,其实当一块无知无识的石头也挺不错。
但前世渡劫的时候生扛了一波核弹,让王希咖渡劫到了这个时代。他突然觉得“六道轮回”这种事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自己渡劫之后轮回到了“人道”,又变成一个人,这算是运气好。
如果自己渡劫之后没有得到这个18岁的身体,而是进入了畜生道,比如变成一只羊驼被人牵着走。那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是拼死反抗,还是逆来顺受?反抗的话肯定是打不过的,最后是个死。逆来顺受那当然也是个死。怎么选都是个死,似乎是没有破解的办法了呢。
自己为什么要想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难道是高原反应了吗?正想着,突然一只毛茸茸的手阻止了王希咖继续前进——是扎克。
“你看!”扎卡指着前面的一块雪地说道。
王希咖定睛一看,只见雪地上出现了一串巨大的脚印。脚印长1米,间隔两米五。像是某种巨大的两足动物踩出来的。从脚印的新鲜程度看,应该是刚刚踩出来不久。
王希咖突然觉得这脚印有点面熟,哪里见过呢?回头一看,好像跟扎克留下的脚印一模一样……
“我看这脚印怎么像你踩出来的,你昨晚梦游上山的吗?”王希咖指着身后一连串巨大的脚印问道。
“不是我,这山上应该也住着山人。”扎克说道。
“山人”,就是扎克这种毛人的自称。在亚洲雪山上居住的毛人,在美洲雪山上也有吗?
这倒是挺符合逻辑的,毕竟出了“喜马拉雅山雪人”,美洲也流行过“大脚怪”的传说。也许在这里,还真的会有扎克的同类出现呢。
如果误入毛人地盘,说不定会有相当的危险。王希咖曾经亲眼看到过毛人的战斗力:这种力大无穷的巨人,哪怕是用热武器也无法轻易战胜。随便一颗石头被他们丢出来,都跟炮弹一样威力十足,要是他们用弓箭这种远程武器,那更是无人能及。
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战胜拥有远程武器的毛人。郎那多,血牙不行。灰海狸也不行,萨列满和自己这种没有变身能力的更不行。就连会飞的天狗,估计也打不过。
“你先打个招呼吧,你们大家都是毛人,应该有共同语言。就说我们不是要来抢地盘,只是单纯的想要爬山而已。”王希咖建议扎克先交流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喂!山上有人吗?我是山人!”扎克扯着嗓子喊道。
没有回应,出了扎克的回音,群山没有回应。
“你别用普通话啊,说你们的方言!”王希咖听扎克竟然用汉语打招呼,有点无语——美洲山民怎么可能讲汉语呢?
“不好意思,天天跟你们在一起,说习惯了。”扎克不好意思的说道。的确,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没机会说自己的语言。猛然一开口,说出来的竟然是普通话。
“啊,类类类类类!”扎克开始用山人自己的语言打招呼,听起来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类类类类!”
“啊类类!”
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传来了回应!
“啊希克,莫西尬赛把弄?”(山人语:你们好,吃饭了吗”)
“莫把,赛把弄”(山人语:你好,没吃)
“多贝勒当赛!”(山人语:没吃回家吃去!)
……
两边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流起来,王希咖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从谈话的语气听得出来气氛比较轻松。
没过多久,突然从山上跑下来一个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扎克对望一眼,突然紧紧抱在一起,痛苦流涕。扎克显然也动了感情,泪花在眼眶里一闪一闪的打转。
原来两人认识!
山上下来的那个毛人叫做宁宁,以前和扎克一起住在亚洲雪山。自从毛人和匠人一战之后,宁宁和他的妻子静静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背井离乡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亚。乘着冬天白令海峡结冰跑到美洲,换了好多个地方,这才找到了德纳里山。住了下来。
本想在这里安静的度过余生,怎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可见命运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只命运之手,指引着扎克和宁宁相逢。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况是在这么远的地方遇到老乡?宁宁赶紧招呼大家到他家做客。
宁宁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这里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着一件木屋,蒙着兽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样。
静静和宁宁的孩子也跑出来迎接,王希咖看着面熟——原来当日在球球营地就曾见过宁宁和静静,只是不曾记得。
旧友重逢,不胜唏嘘。大家谈起往事,都是感慨万千。叙旧完毕,宁宁便杀了羊驼招待大家——原来宁宁从南方搞了许多羊驼到雪山上养。
这里没有牦牛,只有满身长毛的羊驼适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拦到的那只羊驼,就是从宁宁这里跑出去的。
本来宁宁打算杀掉这只逃跑的羊驼,但王希咖想了想,这个羊驼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宁宁从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脱,再把它杀了那这个羊驼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这只羊驼,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见,算是一只有功之驼,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这只羊驼求生欲那么强,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儿等候。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这个神奇的羊驼那么不容易,不如给它一个机会,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驼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面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飞快的跑下山去。
经此一别,这个羊驼一路跨越雪山,越过沼泽,躲避了无数猎人的枪和猛兽的牙,终于回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并凭借过人的胆识当上了它们那族的羊驼之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单说王希咖们在雪山遇到宁宁,大家杀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宁宁和静静和逐渐开朗起来。他说完自己的故事,扎克又和宁宁讲述了那次大战后自己的遭遇,从远征狼人一直讲到大战吸血鬼,从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讲到远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听得宁宁迷瞪口呆。
“你这样过,才叫生活啊。”末了宁宁总结道。
“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啊,在山里住一辈子,没前途的。”扎克劝宁宁走出大山,一起过好日子。
“我年纪大了不想动了,况且我还有好多羊驼要养。不过我儿子可以跟你们去闯闯,见见世面。”说着从身后叫出一年轻毛人,指着众人说道:“叫叔叔!”
那年轻毛人就是宁宁的儿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岁,从小在美洲长大。虽然年纪不大,身材却很高,看上去已经三米出头,比当年的毛人首领球球和穷穷还要高大许多。
只见这个三米多高的汉子扭扭捏捏走到众人面前,仿佛一只鹌鹑。突然抬头猛吼一声:“叔叔!”
这浑厚的嗓音吼得众人都是虎躯一震。
“你怎么迷路了?你会变身成羊驼人吗?”因为变身人见得多了,所以王希咖很怕这个羊驼也会突然变成个人什么的。
毕竟这个世界好多哺乳动物都有变人的能力。
“呸!”这羊驼突然喷了王希咖一脸口水。原来这羊驼并不会变人,喷口水是它的传统技能,表达对人类的鄙视。
“把这羊驼烤了吃掉吧,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王希咖把脸上的口水擦干净说道。
既然这个羊驼无法变人,那你就没法从它嘴里得到有用的消息:比如它为啥会从温暖的南美跑到北美雪山上。
而且羊驼浑身都是宝,毛可以用来打毛衣,皮可以做皮带,肉吃了以后可以补充蛋白质。不杀了吃掉就可以了。
“大哥,这才刚吃了早点,肚子还不饿。要不然牵着它留到中午再吃吧。”郎那多说道。
“行,那你先牵着它吧,等到晚上咱们杀了烤肉吃。”
确实,刚在花领子家里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饭,现在大家谁都不饿。要是把这羊驼杀掉估计也吃不完,带着几百斤肉爬山是个累赘。
不如牵着这个羊驼爬一段山,等到饿了再吃掉。
现在已是雪线以上,生活的活物越来越少,想要吃到新鲜肉也没那么容易。
“好啊,那我牵着它!”郎那多欢快的接受了任务。在上河口他就是负责放牛放羊的,对这项工作比较有经验。这羊驼到了郎那多手上,果然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还好自己这辈子重生成了一个人,假如重生之后变成了一个羊驼或者一头牛,自己该怎么办?王希咖看着逆来顺受的羊驼,没来由的想到了这个问题。
在前世,王希咖曾经听说过“六道轮回”的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人死了有六个去处,分别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总的来说就是教人向善,那么下辈子就能托生到比较好的道,比如天道,人道什么的。要是作恶太多,就会托生到畜生道,饿鬼道。
本来王希咖也不是很相信这个理论,因为谁知道死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了以后变成“石头道”,身体的其他由碳氢氧元素构成的组织在自然中又重新分解成碳,氢,氧,而骨骼变成化石——这么想来,其实当一块无知无识的石头也挺不错。
但前世渡劫的时候生扛了一波核弹,让王希咖渡劫到了这个时代。他突然觉得“六道轮回”这种事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自己渡劫之后轮回到了“人道”,又变成一个人,这算是运气好。
如果自己渡劫之后没有得到这个18岁的身体,而是进入了畜生道,比如变成一只羊驼被人牵着走。那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是拼死反抗,还是逆来顺受?反抗的话肯定是打不过的,最后是个死。逆来顺受那当然也是个死。怎么选都是个死,似乎是没有破解的办法了呢。
自己为什么要想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难道是高原反应了吗?正想着,突然一只毛茸茸的手阻止了王希咖继续前进——是扎克。
“你看!”扎卡指着前面的一块雪地说道。
王希咖定睛一看,只见雪地上出现了一串巨大的脚印。脚印长1米,间隔两米五。像是某种巨大的两足动物踩出来的。从脚印的新鲜程度看,应该是刚刚踩出来不久。
王希咖突然觉得这脚印有点面熟,哪里见过呢?回头一看,好像跟扎克留下的脚印一模一样……
“我看这脚印怎么像你踩出来的,你昨晚梦游上山的吗?”王希咖指着身后一连串巨大的脚印问道。
“不是我,这山上应该也住着山人。”扎克说道。
“山人”,就是扎克这种毛人的自称。在亚洲雪山上居住的毛人,在美洲雪山上也有吗?
这倒是挺符合逻辑的,毕竟出了“喜马拉雅山雪人”,美洲也流行过“大脚怪”的传说。也许在这里,还真的会有扎克的同类出现呢。
如果误入毛人地盘,说不定会有相当的危险。王希咖曾经亲眼看到过毛人的战斗力:这种力大无穷的巨人,哪怕是用热武器也无法轻易战胜。随便一颗石头被他们丢出来,都跟炮弹一样威力十足,要是他们用弓箭这种远程武器,那更是无人能及。
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战胜拥有远程武器的毛人。郎那多,血牙不行。灰海狸也不行,萨列满和自己这种没有变身能力的更不行。就连会飞的天狗,估计也打不过。
“你先打个招呼吧,你们大家都是毛人,应该有共同语言。就说我们不是要来抢地盘,只是单纯的想要爬山而已。”王希咖建议扎克先交流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喂!山上有人吗?我是山人!”扎克扯着嗓子喊道。
没有回应,出了扎克的回音,群山没有回应。
“你别用普通话啊,说你们的方言!”王希咖听扎克竟然用汉语打招呼,有点无语——美洲山民怎么可能讲汉语呢?
“不好意思,天天跟你们在一起,说习惯了。”扎克不好意思的说道。的确,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没机会说自己的语言。猛然一开口,说出来的竟然是普通话。
“啊,类类类类类!”扎克开始用山人自己的语言打招呼,听起来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类类类类!”
“啊类类!”
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传来了回应!
“啊希克,莫西尬赛把弄?”(山人语:你们好,吃饭了吗”)
“莫把,赛把弄”(山人语:你好,没吃)
“多贝勒当赛!”(山人语:没吃回家吃去!)
……
两边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流起来,王希咖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从谈话的语气听得出来气氛比较轻松。
没过多久,突然从山上跑下来一个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扎克对望一眼,突然紧紧抱在一起,痛苦流涕。扎克显然也动了感情,泪花在眼眶里一闪一闪的打转。
原来两人认识!
山上下来的那个毛人叫做宁宁,以前和扎克一起住在亚洲雪山。自从毛人和匠人一战之后,宁宁和他的妻子静静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背井离乡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亚。乘着冬天白令海峡结冰跑到美洲,换了好多个地方,这才找到了德纳里山。住了下来。
本想在这里安静的度过余生,怎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可见命运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只命运之手,指引着扎克和宁宁相逢。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况是在这么远的地方遇到老乡?宁宁赶紧招呼大家到他家做客。
宁宁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这里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着一件木屋,蒙着兽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样。
静静和宁宁的孩子也跑出来迎接,王希咖看着面熟——原来当日在球球营地就曾见过宁宁和静静,只是不曾记得。
旧友重逢,不胜唏嘘。大家谈起往事,都是感慨万千。叙旧完毕,宁宁便杀了羊驼招待大家——原来宁宁从南方搞了许多羊驼到雪山上养。
这里没有牦牛,只有满身长毛的羊驼适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拦到的那只羊驼,就是从宁宁这里跑出去的。
本来宁宁打算杀掉这只逃跑的羊驼,但王希咖想了想,这个羊驼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宁宁从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脱,再把它杀了那这个羊驼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这只羊驼,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见,算是一只有功之驼,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这只羊驼求生欲那么强,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儿等候。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这个神奇的羊驼那么不容易,不如给它一个机会,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驼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面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飞快的跑下山去。
经此一别,这个羊驼一路跨越雪山,越过沼泽,躲避了无数猎人的枪和猛兽的牙,终于回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并凭借过人的胆识当上了它们那族的羊驼之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单说王希咖们在雪山遇到宁宁,大家杀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宁宁和静静和逐渐开朗起来。他说完自己的故事,扎克又和宁宁讲述了那次大战后自己的遭遇,从远征狼人一直讲到大战吸血鬼,从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讲到远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听得宁宁迷瞪口呆。
“你这样过,才叫生活啊。”末了宁宁总结道。
“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啊,在山里住一辈子,没前途的。”扎克劝宁宁走出大山,一起过好日子。
“我年纪大了不想动了,况且我还有好多羊驼要养。不过我儿子可以跟你们去闯闯,见见世面。”说着从身后叫出一年轻毛人,指着众人说道:“叫叔叔!”
那年轻毛人就是宁宁的儿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岁,从小在美洲长大。虽然年纪不大,身材却很高,看上去已经三米出头,比当年的毛人首领球球和穷穷还要高大许多。
只见这个三米多高的汉子扭扭捏捏走到众人面前,仿佛一只鹌鹑。突然抬头猛吼一声:“叔叔!”
这浑厚的嗓音吼得众人都是虎躯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