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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墨终于来了,秦风心里高兴,暗暗打定主意,只要北狄局势一定,定要和好兄弟们喝个神魂颠倒,不醉不归。
不过眼下,当然不能放情纵欲,越是最后关头,就越是要保持清醒,绝不能被喜悦冲昏头脑。
秦风亲自把徐墨带进城里,而北溪远征旅由于人数众多的缘故,无法进城,索性在城外驻扎。
等徐墨走进城池,便被宁虎一把抱住。
宁虎和秦风一样,显得无比激动:“哈哈哈,徐墨兄弟,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们在鄂州,被陈斯给打垮了呢。”
面对宁虎的调侃,徐墨丝毫不在意,毕竟相比于其他人,徐墨和宁虎最先跟在秦风身边,早已经亲如兄弟。
徐墨不甘示弱,反手一拳打在宁虎胸口上,豪气万丈地大笑道:“小侯爷,你和秦侯爷被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县城里这么久,精神还是如此饱满,这股精神头,真叫人羡慕啊。”
“等平定了北狄,你我兄弟,定要好好叙叙旧才是。”
宁虎点头如捣蒜:“说的是,说的是,哈哈哈。”
秦风催促着徐墨前往县衙,与此同时,北溪远征旅到达长水县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
城内百姓,得知秦风的援军已经到达,自然是欢欣鼓舞。
他们比谁都希望秦风能赢,毕竟作为北狄人,他们却投靠了秦风,一旦秦风战败,对于他们而言,自然也是灭顶之灾。
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不过由于大军并没有进城,长水县百姓无法亲眼看到北溪远征旅的雄壮,因此只能以讹传讹地猜测起来。
“哈哈哈,我家兄弟,在后勤当差,曾趁着搬运木料的空档,登上城墙,看见了北溪远征旅的模样,你们是不知道,我家兄弟说,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精锐的大军。”
“那些北溪县来的将士,个顶个,彪悍至极,犹如天兵天将下凡一般。”
“秦侯爷麾下有这等雄军,岂有不胜的道理?”
“现在大家可以放一百个心了,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抱上了秦侯爷的大腿,以后的好日子,指日可待啊。”
看着中年男人眉飞色舞的模样,周围聚集的百姓,眼神里尽是羡慕。
暗叹自己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可以亲眼目睹北溪远征旅的真容?
不过他们心里依旧高兴无比,如今秦风与大军汇合,再也不必担心,城池被攻破,城内百姓也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由于北溪远征旅浩浩荡荡,而且一直驻扎的城外,消息也很快传到了北狄京畿的各大驻军将领耳朵里。
王都驻军副将陈朗,得知消息,身体犹如触电,猛地站了起来。
他眼神前所未有的凝重,急不可耐地问道:“北溪远征旅已经到长水县了?来了多少人?是否真像传闻中那般精锐?”
陈朗之所以如此在乎北溪远征旅的情况,只因他还没有下定决心,究竟是向秦风投诚,还是继续效忠北狄王。
陈朗知道李章的主力部队,已经逼近王都,但是主力部队的行军速度相对较为缓慢,真正能够在战略层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依旧是北溪远征旅,因此北溪远征旅的情况,才是决定陈朗下一步决策的重要因素。
刚从长水县回来的斥候,哪敢有半点迟疑,连忙回报。
“启禀将军,由于北溪远征旅周围散布着大量眼线,方圆十里内,有大量斥候活动,方圆二十里内,还有大批骑兵侦查,因此想要抵近远征旅,难如登天。”
“不过属下还是侥幸摸到了北溪远征旅附近,目测敌军足有上万人,而且混合配置,从轻步兵到重步兵,从后勤到骑兵,一应俱全。”
“另外,远征旅的装备也极其精锐,无论是重甲还是轻甲,都要压我军一头,就连单兵配备的弓箭,数量都比我们多。”
听到这话,陈朗的心里已经凉了一半。
对方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足以让陈朗打消与之交战的念头。
而且,根据斥候的回报,陈朗还听出一个更加重要的消息,就是远征旅的人数依旧有万人以上。
这意味着,一路从涿州杀到鄂州,再从鄂州到达京畿,远征旅的伤亡率一直控制得极低。
这不仅凸显了远征旅强悍的战斗力,就连后勤保障都极为完善。
与这样的虎狼之师交战,普天之下,任何军队,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意识到,北溪远征旅的情况,甚至比传闻中还要精锐一些,陈朗也就不再迟疑,当即下令,立刻派出亲兵前往长水县,与秦风接触,彻底倒向秦风这一边。
虽然他一个人,还无法决定整个驻军的走向,但至少他这一脉,已经决定倾向秦风了。
在陈朗的授意下,麾下代表,当即马不停蹄地赶往长水县。
几乎是陈朗的人刚离开驻地,驻军大统领就已经得到了消息,得知陈朗已经背叛北狄王,向秦风投诚,大统领却并没有直接下令,平定陈朗,而是不禁陷入了深思。
作为王都最后一支驻军,他的态度,既决定了王都的生死,更决定了麾下大军的去留。
究竟是继续辅佐北狄王,死守王都,与秦风大军展开血战,还是识时务者魏骏杰,就连大统领也有点拿不定主意,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第一时间对陈朗下手。
对于北狄王的态度,大统领也心知肚明。
现如今,北狄王已经集结禁军,死守皇宫,以皇宫的坚固程度,自然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但也只不过是困兽之斗罢了。
毕竟皇宫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囤积的物资却相对有限,撑死了也只能坚持两个月。
而秦风的大军,只要攻破外围城池,大军进入王都,甚至根本就不需要攻打皇宫,只需要在外围镇守,就可以把北狄王给困死。
当然了,大统领也可以率领大军,龟缩进王都里,负隅顽抗,但是这么做的意义究竟在哪?
徐墨终于来了,秦风心里高兴,暗暗打定主意,只要北狄局势一定,定要和好兄弟们喝个神魂颠倒,不醉不归。
不过眼下,当然不能放情纵欲,越是最后关头,就越是要保持清醒,绝不能被喜悦冲昏头脑。
秦风亲自把徐墨带进城里,而北溪远征旅由于人数众多的缘故,无法进城,索性在城外驻扎。
等徐墨走进城池,便被宁虎一把抱住。
宁虎和秦风一样,显得无比激动:“哈哈哈,徐墨兄弟,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们在鄂州,被陈斯给打垮了呢。”
面对宁虎的调侃,徐墨丝毫不在意,毕竟相比于其他人,徐墨和宁虎最先跟在秦风身边,早已经亲如兄弟。
徐墨不甘示弱,反手一拳打在宁虎胸口上,豪气万丈地大笑道:“小侯爷,你和秦侯爷被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县城里这么久,精神还是如此饱满,这股精神头,真叫人羡慕啊。”
“等平定了北狄,你我兄弟,定要好好叙叙旧才是。”
宁虎点头如捣蒜:“说的是,说的是,哈哈哈。”
秦风催促着徐墨前往县衙,与此同时,北溪远征旅到达长水县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
城内百姓,得知秦风的援军已经到达,自然是欢欣鼓舞。
他们比谁都希望秦风能赢,毕竟作为北狄人,他们却投靠了秦风,一旦秦风战败,对于他们而言,自然也是灭顶之灾。
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不过由于大军并没有进城,长水县百姓无法亲眼看到北溪远征旅的雄壮,因此只能以讹传讹地猜测起来。
“哈哈哈,我家兄弟,在后勤当差,曾趁着搬运木料的空档,登上城墙,看见了北溪远征旅的模样,你们是不知道,我家兄弟说,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精锐的大军。”
“那些北溪县来的将士,个顶个,彪悍至极,犹如天兵天将下凡一般。”
“秦侯爷麾下有这等雄军,岂有不胜的道理?”
“现在大家可以放一百个心了,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抱上了秦侯爷的大腿,以后的好日子,指日可待啊。”
看着中年男人眉飞色舞的模样,周围聚集的百姓,眼神里尽是羡慕。
暗叹自己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可以亲眼目睹北溪远征旅的真容?
不过他们心里依旧高兴无比,如今秦风与大军汇合,再也不必担心,城池被攻破,城内百姓也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由于北溪远征旅浩浩荡荡,而且一直驻扎的城外,消息也很快传到了北狄京畿的各大驻军将领耳朵里。
王都驻军副将陈朗,得知消息,身体犹如触电,猛地站了起来。
他眼神前所未有的凝重,急不可耐地问道:“北溪远征旅已经到长水县了?来了多少人?是否真像传闻中那般精锐?”
陈朗之所以如此在乎北溪远征旅的情况,只因他还没有下定决心,究竟是向秦风投诚,还是继续效忠北狄王。
陈朗知道李章的主力部队,已经逼近王都,但是主力部队的行军速度相对较为缓慢,真正能够在战略层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依旧是北溪远征旅,因此北溪远征旅的情况,才是决定陈朗下一步决策的重要因素。
刚从长水县回来的斥候,哪敢有半点迟疑,连忙回报。
“启禀将军,由于北溪远征旅周围散布着大量眼线,方圆十里内,有大量斥候活动,方圆二十里内,还有大批骑兵侦查,因此想要抵近远征旅,难如登天。”
“不过属下还是侥幸摸到了北溪远征旅附近,目测敌军足有上万人,而且混合配置,从轻步兵到重步兵,从后勤到骑兵,一应俱全。”
“另外,远征旅的装备也极其精锐,无论是重甲还是轻甲,都要压我军一头,就连单兵配备的弓箭,数量都比我们多。”
听到这话,陈朗的心里已经凉了一半。
对方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足以让陈朗打消与之交战的念头。
而且,根据斥候的回报,陈朗还听出一个更加重要的消息,就是远征旅的人数依旧有万人以上。
这意味着,一路从涿州杀到鄂州,再从鄂州到达京畿,远征旅的伤亡率一直控制得极低。
这不仅凸显了远征旅强悍的战斗力,就连后勤保障都极为完善。
与这样的虎狼之师交战,普天之下,任何军队,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意识到,北溪远征旅的情况,甚至比传闻中还要精锐一些,陈朗也就不再迟疑,当即下令,立刻派出亲兵前往长水县,与秦风接触,彻底倒向秦风这一边。
虽然他一个人,还无法决定整个驻军的走向,但至少他这一脉,已经决定倾向秦风了。
在陈朗的授意下,麾下代表,当即马不停蹄地赶往长水县。
几乎是陈朗的人刚离开驻地,驻军大统领就已经得到了消息,得知陈朗已经背叛北狄王,向秦风投诚,大统领却并没有直接下令,平定陈朗,而是不禁陷入了深思。
作为王都最后一支驻军,他的态度,既决定了王都的生死,更决定了麾下大军的去留。
究竟是继续辅佐北狄王,死守王都,与秦风大军展开血战,还是识时务者魏骏杰,就连大统领也有点拿不定主意,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第一时间对陈朗下手。
对于北狄王的态度,大统领也心知肚明。
现如今,北狄王已经集结禁军,死守皇宫,以皇宫的坚固程度,自然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但也只不过是困兽之斗罢了。
毕竟皇宫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囤积的物资却相对有限,撑死了也只能坚持两个月。
而秦风的大军,只要攻破外围城池,大军进入王都,甚至根本就不需要攻打皇宫,只需要在外围镇守,就可以把北狄王给困死。
当然了,大统领也可以率领大军,龟缩进王都里,负隅顽抗,但是这么做的意义究竟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