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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待成绩的日子里,周可行的出现,让谢颖不再那么焦虑了。
    是汪靖怡先回的家。她硕士毕业,学校的宿舍退了,她无处可去,只能回家。更重要的是,她要订婚了,她要把寒酸的家修整一番。尽管周家所有人都知道她家里的情况,但汪靖怡还是想尽量体面。
    她自己想活得体面,已经拼尽全力了;还想拉着父亲一起体面,那真是难于登天。
    幸运的是,未婚夫和大姨都很疼爱她,订婚的种种细节,都是他们帮忙完成的。
    周可行回来那天,谢颖正站在街上跟好朋友聊天,高考成绩马上就要揭晓了,她们都很紧张。就在那时,周可行从出租车上下来,提着行李,健步如飞。
    他走路也有一股开战斗机的气势。那股驾驭战斗机、在蓝天白云间自由翱翔的气度,已经刻在周可行骨子里了。
    虽然,他出了事故之后就不能再飞了。
    谢颖很担心看到一个垂头丧气的周可行,就像哥哥放弃高考之后的样子。可是,当周可行神采奕奕地向她走来时,谢颖一下放心了,她乐开了花,开心地抱住了二哥。
    “二哥!见到你真是太好啦!”
    周可行放下行李,习惯性地摸了摸谢颖的头“小颖,你又长高了!”
    “嗯!现在长到一米六五了!”
    “真好,上大学再蹿一蹿,争取长到一米七。”
    二哥跟以前没什么变化,但是他的眼角却有了细细的皱纹。那年他才28岁,还远没有到长皱纹的年纪。
    在去年那场事故之后,周可行有很强的意愿,他想重新回到飞机上。飞行员一旦出事,就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那种濒临死亡的恐惧会伴随他们一生。可周可行是个例外,他很不服气,他坚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问题,大难不死,他以后不会再出这样的事故了。
    他的勇气的确值得赞赏,他的战友都很佩服他。但遗憾的是,经过综合评估,周可行的身体素质已经不适合开战斗机了。
    他受过很严重的伤,大大小小动了五次手术。他经历了脑出血,腰椎里打了钢钉,身体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伤疤,这种状态是没有办法开战斗机的。
    他技能拔尖,坚强勇敢,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可是他的身体不行了。
    他年纪轻轻,就经历了这么大的挫折,所以谢颖才担心他会不会消沉。很庆幸,他还是乐观开朗的。
    周可行提着行李回家,询问谢颖高考事宜。谢颖笑嘻嘻地说道“本来很紧张,你一回来,就不紧张了。”
    “哟,看来我这个二哥还是很管用嘛!早知道我就早点儿回来了,等高考成绩最煎熬了。”
    “小时候我最盼望你放假回来,因为你总会给我带好吃的。”谢颖伸出手来,甜甜地笑着“二哥,给我糖!”
    周可行赧然低头“小颖,这次回来……我怎么可能不给你带糖呢?”
    这个翻转,着实让谢颖紧张了一场。
    周可行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根棒棒糖“二哥都记着呢!每次回家,总有一只小狗眼巴巴地跟我要糖!”
    谢颖心花怒放。
    走到家门口,周可行微微叹息“可惜,二哥以后不能上天了,也就不能从月球上给你带糖了。”
    ……
    小时候随口说出的愿望,二哥却一直记在心里。或许……遨游太空,也曾是他的梦想吧!
    谢颖真诚地说道“二哥,只要你好好的,每次回来都给我带糖,那我就会很开心的。”
    周可行动容“小颖,二哥答应你,每次见面都会给你带糖。”
    谢颖乐不可支,蹦蹦跳跳,像只小兔子。
    周可行是儒林街真正的大明星,他站在家门口,左邻右舍的人听到动静,都跟他打招呼,以至于他半天都没能进家门。汪靖怡偷偷探出脑袋来,跟心上人相视一笑,很快又缩回了家里。
    尽管快要结婚了,但是,在众街坊邻里面前,她还是很害羞。
    邻居们纷纷说道“汪家真是高攀你们周家了。”
    周可行冷眼扫过众人。
    就像他开着战斗机巡逻时遇到了敌机,他的眼神变得冷酷而又凶狠。
    “靖怡非常厉害。”好在他没有投下炸弹,而是选择了平静“她完全凭借自己的努力走进了北大,我很佩服她。无论是她的能力,还是人品,都值得我敬佩。”
    谢颖也在一旁帮腔“二哥和靖怡姐结婚,那属于强强联手,他俩都是我们的榜样,根本不存在谁攀附谁。”
    邻居们便讪讪冷笑,转身离去。周可行举起手,谢颖便很默契地跟他击掌。
    谢颖悄声道“二哥,有你这态度,靖怡姐结婚后肯定会幸福的。”
    “我努力。”周可行露出了两行大白牙“她不光是我的爱人,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肯定得对她好。”
    周可行一回来,周家人便到汪家商量订婚事宜。汪玉春怕花钱,又不想只让周家花钱,便谢绝了周家人去饭店的邀请,说是来自己家里坐一坐就行。
    于是,周家人便极有诚意地去汪家提亲。在周家人进家门前一秒,汪靖怡还在叮嘱爸爸“你千万不能跟周家要任何东西,要不我马上翻脸!”
    汪玉春只会冷哼。
    汪靖怡热情地把周家人迎进了家门,汪玉春表现还不错,客客气气地摆好茶杯,让客人落了座。
    周明理说道“订婚不比结婚,但是我们也想好好操办。周家来提亲,订婚宴的钱肯定由我们来出。汪兄弟,你看看你们家都来几个人,把人数告诉我,我好订酒店。”
    汪玉春默默抽着烟,说道“结婚是两家的事,光你们一家出钱,不是显得我太小气了吗?”
    要说“小气”,还用“显得”吗?汪玉春的小气,街坊邻居哪个不知道?
    订婚会议刚刚召开,汪靖怡就已经感觉到尴尬了。
    周明理问道“那依你的意思,咱怎么办好?”
    “咱们各自出自己的钱,你负责你家的宾客,我负责我家的,反正这种宴席都是按人头算钱,我把钱给你。”
    汪靖怡怀疑自己听错了,吝啬的老爸居然会主动掏钱?
    汪玉春咳嗽两声,说道“你不用考虑贵贱,我花得起,就订最贵的饭店。”
    别说汪靖怡了,就连周家人都傻眼了。
    为了表示对汪家的重视,周姑妈也一起来到了汪家。她喜欢汪靖怡,看不上汪玉春。但汪玉春的表现,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周姑妈清清嗓子,给侄子使眼色“虽然我们周家想出这个钱,但是我们尊重汪兄弟的想法。老二,你是怎么想的?咱们怎么办比较好?”
    周可行爽朗地说道“我工作这么多年,攒下了不少钱。你们都别争了,这个钱我来出。汪叔叔,你和我爸都把钱攒着,留着我们办婚礼的时候用吧。”
    周可行的回答大方得体,让汪靖怡心里一暖。同时,她对父亲充满了期待,她多么希望父亲再坚持一下。他既然说要给钱了,那就得拿出诚意来。但是父亲并没有达到她的期待,他不自然地低下了头,低声道“你们说怎么办,那就怎么办。”
    哎。汪靖怡心想,果真不能对父亲抱有期待。
    周家人对汪玉春就没有期待,所以他们丝毫没有失望,更不会责备。他们商讨着婚礼在哪里办,周可行不动声色地握住了汪靖怡的手,示意她不要多想。无论她的家人怎么样,他对她的珍惜永远都不会变。
    周家在广州买了房子,一套六十平米的两居室。周明理说道“广州是大城市,比我们这里的房价贵很多,以我们家目前的存款,只能买这样的小房子了。汪兄弟,你别嫌弃。等过几年,他们小两口事业都稳定了,收入也增加了,咱们再出点力,给他们换更大的房子。”
    汪玉春点点头,对女儿说道“能在广州买得起房子,已经很好了。靖怡,你可得知足啊!”
    周姑妈没忍住冷笑。要是她嫁女儿,她不会把“成家”的压力全都丢给男方。要是男方把房子买好了,那她肯定会主动承担装修的费用;要是装修也不用她出钱,那她必然会给女儿买辆好车。她生活节俭,可是她愿意为女儿倾尽所有。
    她这样做,倒不是为了减轻男方的压力,而是为了让女儿在婆家挺胸抬头,硬气地生活——看吧,我女儿的娘家有钱有实力,不必在婆家受委屈。
    可是汪玉春完全不考虑这些。女儿结婚,他帮不上什么忙,也完全没有要帮忙的意思。.81zw.??m
    自从两家人聚到一起,汪靖怡就没怎么笑过;偶尔露出笑容,也是对周家人示好的微笑。周姑妈心疼极了——这么好的女孩儿,为什么要受这么多委屈啊?
    待长辈们都不说话了,汪靖怡这才绞着手指头,说道“读书这些年,我攒了一点钱。我的嫁妆,我会自己准备。二哥买好了房子,但是冰箱电视还没有买,广州夏天炎热,家里还需要买空调……在结婚之前,我会把电器买好。因为这是我和二哥的家,我也有责任出一份力。”
    哎呀,周姑妈更心疼了,哪儿有女孩子出嫁,还要自己准备嫁妆的?
    “靖怡,你不用这么辛苦……”一直沉默的薛琴说道“我打算给你十万块钱的彩礼,这些钱,你可以用来添补你们的小家……”
    薛琴敏感地瞟了汪玉春一眼,没再说下去。在当年,两三万的彩礼都算多了,十万彩礼绝对可以说是天花板了。这份彩礼拿得出手,汪玉春不会嫌少。但是,彩礼终究是给汪家的,还是让汪家人自己支配吧!
    他们正准备散会,汪靖怡的大姨骑着电动车来了。她在烈日下奔波,还带着很多东西,浑身都被湿透了。周可行见状,急忙到门口帮忙。
    电动车踏板上放着一床厚厚的褥子,后面则捆着一床厚度不相上下的褥子,大姨夹在中间,不知道她是怎么骑过来的,也不知道她费了多大力气,才保持着被褥不散架。
    被褥很沉,周可行抗进来,都出了一身汗。
    大姨渴极了,咕咚咕咚喝了一杯水。她说,被褥是她用去年摘的棉花做的,面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虽然不是啥贵重东西,但我做了很长时间,靖怡快结婚了,我总得做点什么吧?靖怡,可行,你俩可别嫌弃啊!”
    汪靖怡再也忍不住,捂住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周姑妈给她递了纸巾,说道“靖怡,你和我家老二青梅竹马,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我很喜欢你。你放心,嫁到我家之后,我会把你当成亲侄女一样疼爱。你和老二只管好好生活,来城的周家,永远做你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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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个月我要写论文,一天两更太勉强了,会影响质量的。所以,暂时恢复一更,请大家谅解!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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